三连发!清退公告回顾
3月10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深圳市部分融资租赁公司退出相关行业的公告》。
公告内容,言简意赅: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
相关规定,依据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登记信息,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期间,我市有28
5家融资租赁公司通过注销、吊销、除名、撤销、变更名称和(或)经营范围退出融资租赁行业。
特此公告。
附件:退出融资租赁行业的公司名单
附件可以在网站下载,EXCEL表格名(12057960.xlsx),共录入退出融资租赁行业的公司名单共计:285家,其中:注销138家,责令关闭11家,注销1家,吊销3家,除名23家,变更经营范围和名称109家
随后又连发两道异常公告:《关于深圳市存量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企业名单的公告》和《关于深圳市第二批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名单的公告》
其中:《关于深圳市存量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企业名单的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相关规定,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会同前海金融发展局、各区(新区),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排查、清理规范相关工作情况,经市区两级综合研判,认定我市第一批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名单,并于2024年5月30日对外公告。截至2024年年底,
尚有1021家企业未退出行业
根据有关监管要求,请名单中各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业务范围(
去除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融资租赁”有关内容,并不再从事相关业务)或主动注销。
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加强甄别
,注意核实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资质,拒绝与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公告中的融资租赁公司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请及时向所属区金融工作部门或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存量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企业名单
附件可以在网站下载,EXCEL表格名(12057959.xlsx),共录入第一批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企业名单共计:1021家
紧接着《关于深圳市第二批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名单的公告》补充指出:
根据有关监管要求,请名单中各融资租赁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业务范围(
去除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融资租赁”有关内容,并不再从事相关业务)或主动注销
。对名单中未按期主动退出行业的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对公告名单有异议的融资租赁公司,可在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主动与注册地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取得联系,
说明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视同无异议。
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加强甄别,
注意核实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资质,拒绝与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发现公告中的融资租赁公司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请及时向所属区金融工作部门或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企业名单(第二批)
2.有关部门及电话
附件可以在网站下载,EXCEL表格名(12057952.xlsx),共录入第二批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企业名单共计:32家
02;模式隐忧!清退背后
深圳市作为国内融资租赁注册地比较集中的4大城市之一(大约是:天津、深圳、上海和北京),已经开始加快步伐推进清退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商租)。综合上文3份监管公告并结合附件来看,一次性整顿、清退商租公司近1500家。
资料显示:
截至2023年,中国融资租赁公司的数量约为12,160家左右。其中:
1、金融租赁公司(简称:金租):只有约73家,主要由银行或金融机构、地方国资等股东设立,牌照稀缺资质良好。不在本次讨论的范围之内。
2、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约400家,主要由国内企业设立,需经过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试点审批。
3、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占绝大多数,约11,500家,主要由外资企业设立,在自贸区等特定区域注册,早年通过商务部和地方商务委审批成立,监管相对宽松。
另据:截止2020年6月,原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约72%的融资租赁公司处于空壳、停业状态,部分公司经营偏离主业。2022年2月15日,原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答记者问中表示,据统计,截至2021年9月末,纳入监管名单、非正常经营企业名单的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有667家、7019家,前期分类处置工作已阶段性完成。
03;监管加码!吹尽狂沙
与金租等持牌金融机构相比,2010-2020年期间的商租发展可谓是乱象丛生,一方面,审批门槛比较低,借鉴国外先进模式,几大注册地几乎垄断了商租注册的资源,但是注册之后实际经营滞后,空壳公司尾大不掉;另外一方面,融资租赁公司经营模式上类金融,市场上鱼龙混杂,通过商租的外衣包装各种金融、类金融产品,甚至早年E租宝之类的P2P公司都借壳商租,给金融秩序和社会口碑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随着监管的不断深入,商租的监管从商务部商务委,转移到银保监,再到目前的三部门合并后的:金融监管总局和各地方分局,以及各级政府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商租上万家的规模,遗留的问题是非常多的!
2024年8月,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通知”部署了多项重点任务,其中“加快清零存量不合规机构”一项指出:对“失联”“空壳”以及严重违规经营的地方金融组织,抓紧制定规范的退出流程,应清尽清、应退尽退,力争三年内完成退出。
过去几年里,这类呼声已经很大了,同时监管也开始例行对辖区内商租公司进行走访、摸排和审查,问题不断暴露出来,这次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再一次走在了各地监管的前列,预计不远的将来,商租将迎来更强的监管,完成3年内清理清退不合规机构的重任,还给市场更健康、更合规、更高效的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