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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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融资租赁要创新,从资产管理开始

近期业界关注资产管理的人越来越多。但人们对资产管理的认识,因所处位置不同,对其理解也有所不同。手中租赁资产日益恶化的企业,认为资产管理就是对现有不良资产进行催债、诉讼、拉设备、卖设备等方面的事物。对蒸蒸日上的租赁公司来说,资产管理就是将现存租赁资产进行销售、融资等方面的事物,以此降低租赁公司资产负债率,解决租赁公司资金来源不足或资产规模受限等问题。

殊途同归。不管出发点怎样目的都是一个,融资租赁业众多企业都希望了解租赁的资产管理,希望能运用好资产管理。

在新一轮经济改革的逼迫下,在经济下行阶段,不管你愿意与否,不管你经营好坏,中国的融资租赁业自觉或不自觉地开始走向资产管理新时代。

在讨论租赁资产管理前,笔者同读者一起先梳理资产租赁资产资产管理租赁资产管理的内涵,然后在讨论租赁资产管理在租赁资产生命周期中各个发展阶段所能发挥的作用。

因为我们讨论的是租赁资产管理而不是一般资产管理。在讨论前,还是需要温习一下融资租赁的内涵。否则讨论的此资产管理彼资产管理,那不就乱了吗?尤其要防止将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和租赁资产证券化等与租赁资产管理有关的问题混同一谈,造成一些误判,对日后的运作不利。

一、资产管理涉及的融资租赁内涵

与传统的金融或贸易领域有所不同。融资租赁属于金融与贸易结合的边缘产业。因此在分析租赁的资产时要注意其特殊性。

融资租赁的资产中,出租人拥有应收租金的债权和租赁物的处分物权。承租人拥有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的用益物权与支付租金的义务。按照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他们拥有平静占有的权利。因此租赁资产的销售与融资,不是只考虑债权出售、回购这么简单。

按照会计准则的标准,对于同一租赁资产,融资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是有所不同,其入账价值也因成本花销不同有所不同。出租人不能拿已纳入承租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物,当作租赁公司的资产进行交易。债权依附于物权,在债权交易中必须要考虑物权因素。

出租人的资产销售或融资后不能影响承租人资产的改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在变卖或转让租赁资产时,应通知承租人。若出租人只是用租赁资产的名义融资,不改变资产管理的实质时,可以不考虑这个问题。

从融资租赁本身的交易上看,租赁公司的机构性质与其从事的业务无关。但从金融监管上看,金融机构的金融租赁公司和非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的租赁资产,因其资金来源和监管性质有本质的区别而有所不同。

金融监管当局因金融机构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直接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因此把租赁公司的出租行为视同银行信贷业务,按信贷操作和信贷规模监管。其形成的租赁资产类似于信贷资产。租赁公司担当的既是出租人,也是放款人角色。资产性质归于金融资产(没有明文规定但有成功案例),可在金融机构间同业市场交易。

非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不归金融监管当局监管,其出租人的角色就是单纯出租人,其资金来源靠借款人身份从金融机构或其他出资人处筹措,受出资人以授信方式监管。其形成的租赁资产不属于金融资产,不能在金融机构同业市场上直接交易。因在形成租赁资产时已经有了一次融资。这类资产在资本市场上只适合销售,不适合融资。否则因与物关联的原因,租赁公司相关负债就翻倍增长。

当然以资产证券化为名,凭借强势担保在资本市场上融资,已有成功案例。但成本因素有可能阻碍这种方式普遍推广。不如发企业债、设立租赁基金或互联网金融等方式,来的容易且成本低。

有些租赁资产在形成过程中,使用资本运作的投资方式,尚未融资。若融资时不存在一女二嫁问题。这样的资产可以销售,也可以用来直接融资。

金融机构的金融租赁公司因其是出资人。其再筹资时是盘活资产,降低信贷规模,同样不存在一女二嫁问题。

二、租赁资产及管理

所谓租赁资产就是以租赁物为标的的资产。鉴于融资租赁的边缘产业特性,和其他资产有很大区别,会计上为此制定了专门的处理规则。对于同一租赁物,出租人和承租人在会计报表上表现形态上有所不同。前者体现在债权上、后者体现在物权上。

在租赁会计准则上,并没有对频繁出现的租赁资产给出具体的定义和名称解释,但从该词前后文对照,表明它是租赁物的会计用语。租赁资产在出租人的会计核算科目中,定义为:核算出租人为融资租赁而购入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物资价款;运杂费、保险费以及进口关税等)。用我们的话就是租金计算中的本金。

承租人的核算科目核算为固定资产科目下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单列的原因就是因为承租人只有用益物权,而不是全部所有权。只有租期结束后,才能完全并入固定资产科目。

租赁资产从承租人角度看是有价值的物,从出租人角度看是物的价值。双方各自对同一物的成本核算因成本花销不同而细微差别。因此不能说物件采购价格是多少,租赁资产就是多少。租赁资产值会随日后折旧的提取逐渐减少。这就是会计中使用租赁资产而不是租赁物价

从法律上看,出租人对租赁物拥有处分物权和其权下的应收租金。这就是出租人对租赁资产即有债权,又有物权的出处。在日后的管理、销售、融资时都要考虑这两个因素及其关联关系。

什么是租赁资产管理?

因为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既有债权,又有(处分)物权的特性。租赁的资产管理会与一般资产管理有很大区别。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租赁的资产管理主要对资产的增值、保值、防范风险进行管理,以及出现后止损和把损失降到最低进行管理。除此以外还有盘活资产、处分资产的要求。因此租赁的资产管理还要延续到后期的回收、销售、融资、转移的管理。

租赁的资产管理主要在完备的企业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下,对租赁的债权和承租人违约情况下租赁物的处分,进行管理。从维持租赁公司可持续发展和防范风险的需要考虑,公司必须要建立债权和租赁物的退出机制。

所谓的债权退出的管理,就是将租赁债权处于随时可变现的状态。只不过处置优质债权或许能卖个好价钱,处置不良资产变现可能会造成一些损失。重要的是止损,防止损失继续扩大化。亡羊补牢,犹为未晚。不止损损失会继续扩大,严重时会影响租赁公司的生存。

按照融资租赁所有的物权都跟着债权走的特性。所谓物的退出管理看似配合债权退出。其实不管是租赁的司法还是会计处理,租赁资产管理的核心都在于对物的管理。所谓的在司法上只是赔偿责任。仅用信贷思维来看物在资产管理的地位,很难看的明白。

的管理重点在所有权对于所有权不清晰的标的物是绝对不能当作租赁标的物。连入账都入不到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谈不上管理。租赁资产管理首先要管的就是不能入租赁资产帐的标的物,不能做租赁标的物。而不是租赁合同形成不合规的标的物时怎么通过资产管理来化解风险。

没有租赁物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因没有资产管理做保障,是不能进入资本市场的。现在比较靠谱的标的物就是有形动产。因为不仅是会计处理,税收方面仅给这类物件的融资租赁享受差额纳税的政策待遇。业界很清楚,朝着3万亿发展的租赁资产,其中有多少可以进行资产管理,有多少可以进入资本市场。到是搞资本运作的、搞通道业务的,还看不太清楚。有的跃跃欲试,有的静下来观望。说的最热闹的是媒体。

三、租赁资产管理的要点

1、租赁资产管理贯穿于租赁资产生命全过程

融资租赁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若用租赁公司的资本金压在租赁项目上,租赁公司很难有可持续发展的活力。因此租赁公司必须要有好的融资渠道。好的融资渠道需要好的租赁资产,好的租赁资产要靠租赁公司创造。要保证能生产出好的租赁资产,就需要把资产管理延伸到企业的管理的基础建设;延伸到租赁的产业定位、租赁物定位、客户群定位能否与租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相符;延伸到项目的沟通与产品的设计;延伸到项目运作和租后管理。甚至延伸到租赁资产的售后管理。

2、租赁资产管理标准化

租赁公司若要把租赁资产推向资本市场,让资本市场能轻松接受,需对其管理模式进行专业化设计,制定出各方都能接受的技术标准。以便让出资人、租赁公司、承租企业、第三方资产管理都能在同一平台,运作租赁资产。

租赁资产进入资本市场有两个环节不能少。一是租赁资产的评价,它决定了租赁资产上市融资的价格。二是租赁资产回报保障。为租赁公司的资本融资,提供安全性的保障。租赁资产销售时,若第三方无条件担保,可以使其直接从租赁公司账上出表,降低资产负债率,盘活租赁资产,实现租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愿望。

担保和评价的条件是互补关系。若租赁资产评价很高,那么资产担保就不需要反担保,若租赁资产评价不高,那么担保机构还需要租赁公司补充反担保。这样下来出表的愿望就不能实现,而且融资成本还因此增加。在资本运作的环境下,第三方担保多是资产管理机构。他们也在朝专业化方向发展,朝着融资租赁专业化资管发展。

融资租赁的资产管理贯穿于始终。资产的评价不是从形成资产后才进行,而是在租赁资产形成中逐步形成。若租赁行业有这样一个标准,按这个标准生产的租赁资产甚至可以免去资产评价这一环节,而将重心转为标准的执行监管上。若没有这标准,一方面事后评价是很复杂、很麻烦的事。另一方面同时说服产业链上众多者参与,运行成本高,协调过程复杂,生成产成品非常难。

在国际上租赁资产管理都有成熟的机构,成熟的标准和成熟的出资圈。租赁资产在制造过程就按标准操作,成品立即可以推向资本市场。中国目前尚无这样的标准,也无这样的机构,市场还在萌芽状态。因此租赁资产要进行资本化运作,还需要走很长的路。

中国的融资租赁要想早日与国际接轨,走向世界,首先要在标准化上与国际接轨。在中国谁来制定这个标准,谁来监管这个标准,现在尚无定论。希望行业组织或中国融资租赁研究院凭借背后的资源,把这件事纳入议事日程,尽早制定出这个标准,为行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3、租赁资产管理的延续性

租赁资产进入资本市场后会有频繁的流转。若租赁资产被租赁公司销售后,其资产管理模式不能延续到下一个资产管理公司。一旦出现风险问题,无人能管理的这部分资产,将会在资本市场上引起混乱。因此资产管理需要可以伴随租赁资产的流转而延续下去的特性。

产流转而延续下去。因此资产管理公司最好有融资租赁背景的人才参与运作,甚至具备融资租赁经营资质而延续管理。

四、租赁资产的回收、转移、销售与融资

租赁资产一旦形成,立刻占压租赁公司大笔资金。租赁公司为持续发展必须要盘活这部分资金。融资租赁是以融物的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交易,租赁资产的退出,同样要以物为表现形式。通过对其回收、转让、销售的管理,或处置不良资产,或出售优秀资产,或用租赁资产直接融资。租赁公司做这些事应该得心应手。但第三方资产管理者,在接手租赁资产时要考虑自己是否有这样的管理能力。

1、租赁资产的回收

融资租赁的资产优于信贷资产的原因之一就是出租人可以通过收回租赁物销售或再出租,来弥补债权的损失,因此安全性更高。资产管理首先重要一步就是收回租赁物,这样才能谈到后面的销售与出租。租赁资产的回收有以下几种情况:

1)正常回收

融资租赁中有种交易方式叫经营租赁。因为租赁物件和出卖人都是由承租人选择,且租金是按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资金的时间计算的因此说它是融资租赁。又因它在合同签订初期就确定留有余值,且在租期结束后承租人可以在退租、续租、留用中三选一。一旦出现退租或续租,就有租赁公司再经营的事情。因此称之为经营租赁

当承租人选择退租时,出租人收回租赁物属于正常回收,不会遇到承租人的阻碍。

经营租赁因为在社会上已经把概念搞乱,因此笔者更愿意用非全额融资租赁给这种交易定位。因为这种租赁的会计处理方式与传统租赁的一样(租赁资产计在出租人的固定资产账上)因此它本质上是一种代人资产管理的交易。

2)司法回收

当承租人严重违约的程度,且无法再收回租金时,租赁公司通过司法程序收回租赁物。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往往认为:为租赁物已经支付了许多费用,且已经入账固定资产。出租人要把物件收回没那么容易。虽然他们的想法在法律上得不到支持。但在进入司法执行阶段时,他们会采取这样或那样的麻烦给租赁公司收回物件制造障碍,甚至突击变卖租赁物。因此收回技巧和能力是资产管理执行力的体现。

当租赁资产收回后,租赁债权基本上就消亡。再有的就是赔偿条件了。

2、租赁资产的转移

不管是转租赁、还是委托或是租期结束。租赁资产总有一个处分物权转移问题。

1)转租赁

出租人若在转租过程中是第一出租人,其租给第二出租人时,要看其采用何种租赁方式租赁来决定租赁资产的全部权益(租金收取权和租赁物处分物权)是否转移给第二承租人。

若第二承租人将租赁物用来做传统出租服务业务。这样的第二出租人应视为一般承租人。不需要转移租赁资产的全部权益。

若第二承租人将租赁物用来做融资租赁。此时第一出租人就要将租赁资产全部权益转移给第二出租人。否则它的再租赁就没有(处分物权和收取租金的)合法性。

不管哪种方式的转租,都必须获得第一出租人的同意。并对此采取相应的资产管理措施。

2)委托租赁

委托实际上是一种信托行为。因租赁公司没有信托经营资质,因此采用《合同法》中的委托合同来从事信托租赁的交易。因为委托人通常没有融资租赁经营资质,所以租赁资产的权益不能转移给委托人。又因承租人是委托方选择,因此受托的租赁公司不承担租赁资产全部权益带来的风险损失。这是典型的代人资产管理

委托租赁在资本运作的杠杆租赁中的应用比较典型:包括出租人占20%投资比例的投资人,投资SPV,然后SPV购买租赁物后委托租赁公司用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承租人。租赁公司对委托物进行资产管理。

3)租期结束时的产权转移

在融资租赁租期结束时,承租人支付完全部租金和相关费用。这是按合同约定的名义货价将手中的处分物权转移给承租人。此时出租人的债权、物权全部正常消亡。

3、租赁资产的销售

租赁资产凡涉及到销售,一定是转移了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交易:债权、物权一起转移。不同的是:租赁资产的销售价格。通常是按专业评价机构评价后销售。也可以与购买方双方商定来决定。原则是按质论价。租赁资产最好的是按平价销售,其次是按质折价销售。不可能有溢价销售。

租赁资产的销售不是任何一个企业都可以购买的。一是购买人必须具备融资租赁经营资质。否则买到租赁资产后只可以处置,不能继续经营。二是金融机构的金融租赁公司与非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不在同一市场销售。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只能在监管体制下销售。通常通过券商在金融机构范围内销售。非金融机构租赁公司的资产销售除非对出租人有特殊经营资质要求(如医疗设备经营许可),否则没什么限制。

不管什么情况下销售或转让租赁资产,都应该通知承租人才有法律效力。

4、租赁资产的融资

融资租赁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借用租赁资产融资,应是租赁资产管理的常态。但因融资租赁同时拥有债权和物权。因此在利用租赁资产融资还需有注意几个问题:

现在普遍使用的融资手段,主要有银行保理、银行理财和租赁资产证券化。这几种方式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债权融资。此时不是没有物权,而是物权被忽略了。被忽略理由就是租赁公司有与自己关联的强势担保。这种融资方式不能出表,因此也不需要通知承租人。

租赁公司需要考虑的就是融资租赁渠道和融资成本问题。出资人考虑的重点不是租赁资产的质量,而是租赁公司或承租人的信用问题。

越是简单的,越容易操作。越是简单的,后面潜在风险就越大。

最后要强调一下租赁资产二次融资的问题。对于出租人来说这叫本事,对于出资人来说这是风险,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如果成为常态的话会形成金融的系统风险。

金融机构的金融租赁公司因为是出资人身份,最多算是盘活资产。况且现在逐步开放信贷资产证券化,在这方面应该问题不大。非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因为是借款人。在形成租赁资产时已经有过一次融资。若还是以同资产融资,就有二次融资嫌疑。若通过结构融资方式融资,因没有一次融资,也不会存在二次融资的问题。

五、用融资租赁的资产管理迎接行业遇到的新挑战

新一轮经济改革为加强改革力度,通过顶层设计,引导经济体系在经济下行期转型。最大的影响就是紧缩银根下的定向开放。迫使经济结构只有转型才有机遇。企业为求发展、求生存是必须突破原常态,实现转型。融资租赁业已经进入租赁发展期的第三阶段——租赁创新。创新已经成为新常态。然而在什么地方创新,怎样创新,在一些租赁公司眼里存在众多问号。

面对不断恶化的租赁资产质量,面对资金的强烈需求,面对未来扑朔迷离的市场。提高租赁资产管理能力,是解决问题,寻求发展的出路之一。租赁业要突破当前的困境,必须要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进行转型。不在转型中发展,就在转型中灭亡。租赁资产管理在此时就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租赁的创新只能在服务上。而服务的创新之一就是资产管理。靠处置他人资产也可以获利!担当第三方资产管理者难道不是服务创新吗。若租赁公司不做,其他资管机构会抢食租赁业这个饭碗。相信经过业界努力,融资租赁全面进入资管时代已经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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