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近日,浙江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意见》,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该意见支持企业计提风险准备金。融资租赁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可按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省商务促进专项资金”将融资租赁行业纳入支持范围,引导融资租赁企业为省内企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和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市场渗透率要达到7%以上
征求意见稿表示,力争到2017年,省内融资租赁业的市场渗透率达到7%以上。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是指当年租赁交易总额占当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率,通俗的讲,就是一个市场占有率的概念。
目前,浙江省正在实施“机器换人”项目,实现工业升级。该项目从2014年起,每年年均实施“机器换人”项目5000项、完成技术改造投入5000亿元。对企业而言,最实惠的措施还是技术改造专项方面的补助,最高补助比额可达12%(即100块钱补助12块钱)。
浙江省正在深入实施四大国家战略举措、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重要时期,进一步加快发展融资租赁业,充分发挥其在产融结合、“机器换人”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对于以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为特征的浙江经济而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作用。
截至目前,浙江省的融资租赁企业规模紧紧跟随在天津、上海和北京之后。浙江确立融资租赁业市场渗透率达到7%以上的目标也并非不现实。该省的融资租赁起步早、影响大。
目前欧美融资租赁业发达的国家,渗透率通常在20%左右,最高的达到30%。一般来说,欧美融资租赁的渗透率一般是指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新增机械设备在全部新增设备中的比率。按照这种计算方法,我国目前的渗透率尚不足5%。
支持“浙江特色”融资租赁
征求意见稿指出,浙江将围绕全省经济发展战略布局融资租赁业发展,鼓励融资租赁发展较快的地区发挥优势,加快形成融资租赁业发展集聚区。加强重点经济发展区块的融资租赁服务,尤其是对“四大国家战略举措”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支持工业制造、大型工程及基础建设等具有产业背景的大型企业和服务运营商、各类投资机构等非厂商机构进入融资租赁行业,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鼓励各地吸引国内外投资者来浙江省设立融资租赁企业,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在省内设立特殊项目公司。引导具有特殊功能的区域如各类保税港区设立融资租赁机构,加快形成融资租赁集聚效应。
在具体产业方面,征求意见稿鼓励融资租赁企业支持浙江省重点培育产业,优先开展节能环保、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融资租赁业务,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力度。鼓励融资租赁企业优先采购浙江制造设备作为标的物,带动浙江省装备制造业发展,实现产业联动。
征求意见稿支持融资租赁企业运用保理、上市、发行债券、信托、基金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鼓励企业组建特别项目公司(SPV),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租赁资产,创新融资模式。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加强与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支持设立融资租赁产业基金,引导民间资本加大投入。
多项资金支持融资租赁
征求意见稿指出,“省商务促进专项资金”将融资租赁行业纳入支持范围,引导融资租赁企业为省内企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和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鼓励各地支持新设融资租赁企业,支持运转规范、实力雄厚的融资租赁企业增资扩股,并对业绩突出的融资租赁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
鼓励企业融资租赁先进设备。引导融资租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有关部门要提高对设备融资租赁的扶持力度,优先安排技改贴息资金等。
征求意见稿还支持计提风险准备金。融资租赁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可按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融资租赁企业应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计提风险准备金。对于正常业务,风险准备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对于风险业务,比照金融租赁公司五级分类法分类分级并提取相应的风险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