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3月3日电 来自全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各方人士近日齐聚上海,共同探讨行业未来发展与挑战。
“2014年中国融资租赁高峰论坛”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综合培训讲座于3月1-2日在上海举办。本次论坛围绕自贸区与融资租赁发展、融资租赁行业法律环境的建设、上海自贸区改革红利下的融资租赁行业的机遇等主题展开。会议期间,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起草人—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雷继平审判长对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作权威解读,同时,上海自贸区领导发布了最新的自贸区与融资租赁发展的信息,中国租赁联盟召集人、中国国际商会融资租赁委员会主席杨海田先生发布了《2013年中国融资租赁蓝皮书》。此外,德勤全球金融服务行业结合近期行业热点问题与政策最新动态,推出的《专业化发展•迎接融资租赁大时代》之领先理念刊物也在此次高峰论坛中发布。
本次论坛由中国租赁联盟、中国国际商会租赁委员会、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主办,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上海锦祺金融顾问有限公司协办。
当前,中国融资租赁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尤其是2013年既是中国融资租赁业波动最大的一年,也是主体业务取得历史性突破进展的一年,突破具有三大标志:一是融资租赁公司突破了1000家,达到1026家,比年初的560家增加466家,增长83.2%。二是行业注册资金突破3000亿人民币大关,达到3060亿人民币,比上年的1890亿增加了1170亿元,增长61.9%。三是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突破20000亿元大关,达到21000亿元,比上年底15500亿元增加5500亿元,增长幅度为35.5%。
本次会议一项重大议题是最高院出台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以及对司法解释的权威解读,这是融资租赁行业的一件大事。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融资租赁法》一直没有出台。近年来,随着我国融资租赁业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法律缺失致使很多租赁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时有发生,严重阻碍了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法律缺失还使得很多外资企业,对来华经营顾虑重重。在他们看来,尽管包括中国在内的亚太地区将会是全球最大的融资租赁市场,但中国在融资租赁领域的政策还不够完善,缺乏法律监管和良好的信用环境,租金回笼等风险较大。
据最高院的数据显示,2008年人民法院审理的融资租赁案件只有880件,到了2009年这一数字涨了一倍达到1600多件,2012年则是4300多件,2013年这一数字更达到8530件。5年间增长了近10倍。 近年来融资租赁行业法律纠纷案件数量的急剧攀升,侧面反映出行业发展的迅速,同时,这一数据另一个方面也表明法律环境改善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之重要与迫切。
与会发言人员相信最高院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出台将大大促进当前融资租赁法律环境的改善,极大地提升社会对融资租赁的认知程度,各种规范的法律制度就能真正反映融资租赁的本质,给予融资租赁行业符合其本质的正确、恰当的保障。起到新时期融资租赁发展助推器的作用。
同时,融资租赁作为金融改革与创新的前沿阵地,必将继续发挥其“融资、促销、理财”的强大功能与独特魅力。在经济转型、利率市场化、离岸金融等一系列金融改革与创新的大背景下,未来中国的金融市场竞争必将更加激烈,金融产品也将日趋多元化。德勤融资租赁专家团队认为,融资租赁必须积极调整经营战略、持续改进内控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管理的前瞻性,通过积极练好内功,提高管理运行效率,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内部控制为抓手”的思路融入到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中,从而支持业务决策,强化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并提升企业内部管控水平。
在互动讨论环节,由德勤企业风险管理合伙人谈亮先生主持,数位国内领先融资租赁公司高管和知名高校博士等嘉宾参与,同与会人员就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与热点问题进行互动式探讨,得到了充分交流。会议在一片热烈的气氛中缓缓落幕,德勤中国华东区主管合伙人曾顺福先生、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执行院长陈乃蔚先生致闭幕词。
此次峰会另于3月1日下午和3月2日组织了为期一天半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暨行业热点/风险控制综合培训讲座,由中国租赁联盟校外导师孙瑜先生主持。
本次培训请来了最高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起草人雷继平审判长,他作了近6小时的对司法解释的深度解读和专业培训。被业界称之为浓缩版的《融资租赁法》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自1999年开始草拟,15年历经5稿在千呼万唤中终于通过了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程序,在即将发布的第一时间里由起草人雷继平来亲自解读不得不引起业界和媒体的极大关注。
峰会主持人俞开琪先生说,要将上海建设成为影响全国乃至影响世界的融资租赁产业中心,首先要解决当前行业发展的最大问题之一的人才培养问题,首先要打造中国融资租赁产业中心的软实力,提高整个行业的综合管理素质。今后应大力加强此类培训,特别是从业人员法律和政策方面的专业素质亟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