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随着全球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在经济发达国家,融资租赁业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资金供应渠道,是银行信贷和证券融资的一个重要补充,是社会资金供应的三个主渠道之一。而在中国,融资租赁业正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蓬勃发展的好时机,预计“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有望构筑和形成一个包括银行信贷、融资租赁和证券融资有机衔接、科学稳定的资金供给体系。
一、融资租赁发展现状和前景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特定要求,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融资租赁具有融资与融物相结合、信用与贸易相结合、银行资本与资产相结合并共同发挥作用的特点,是集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成为现代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
融资租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于20世纪50年代首先产生于美国,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占据了航空、电器、汽车、房产、医疗设备等行业制造厂商产品60%以上的市场份额。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近33%的固定资产投资是通过融资租赁完成的,东欧国家也基本保持在15%左右。
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三十多年来虽然也得到迅速发展,但其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山东省的融资租赁业起步很早,但发展速度缓慢,不论是从机构数量还是从融资总量来看,在全国排名都不靠前。就整个融资租赁行业来说,截止到2013年5月底,天津已注册融资租赁公司460家 (含SPV公司320家),上海近270家(含SPV公司115家),而山东仅有40多家,青岛有11家。青岛作为中国第一批对外开放城市之一,是中国面向世界的重要区域性经济中心,正在努力将自身打造成区域性金融中心,但融资租赁业发展现状与其城市地位并不相符。
二、青岛保税港区开展融资租赁优势明显
青岛保税港区是由青岛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前湾港区三者整合升级而成,由一个海关统一监管,实现保税区域与港口的实质联动,拥有其他保税区域所没有的综合优势,凸显出发展融资租赁业的独特条件。正因如此,目前在青岛注册的11家融资租赁公司中,有一半以上的公司选择了青岛保税港区。
政策优势。银监会于2010年1月颁布《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SPV(特别项目公司)只能设在实行出口退税、进口保税的保税港区。保税港区内融资租赁企业既可以美元结算,也可以人民币结算,在避免汇兑损失等方面具有优势;而区外融资租赁企业只能以人民币方式结算。优先安排外债指标目前只能在保税港区申请。保税港区进口设备实行免证、免税、保税,区内融资租赁企业可规避购买许可证设备的资格限制,更加便捷地购买到承租方所需设备。
财税优势。进口设备入保税港区可保税,出保税港区按设备租金分期缴纳关税;租赁期结束后,进口设备既可续租,也可退运至保税港区,然后卖给国外客户或再租赁给国外用户。保税港区内企业向区外企业租赁设备时,区外承租者有进口设备免税资格且设备最终产权归承租者的,还可享受免进口设备进口环节税的优惠。在区内设立和开展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除了国家和省市有关财税政策外,港区管委会还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公司一定的财政扶持。
产业优势。青岛市围绕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统筹规划、科学指导、政策扶持,产业集群“吸盘”和“雪球”效应日益释放。目前,以大企业为核心,中外企业共同参与建设的家电、电子、石化、汽车、造船、港口等优势产业集群正在迅速形成。青岛保税港区依托这些优势产业,大力支持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将有利于青岛向区域性金融中心方向发展,为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
区位优势。青岛保税港区位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核心区域和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内,叠加了青岛保税物流园区、青岛保税区及青岛港(全国第二大外贸口岸、中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优势功能,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核心政策功能区,可立足青岛、面向山东、服务沿黄九省区。
试点优势。一直以来,国家融资租赁试点优先选择的就是保税港区。营改增试点启动后,目前各有关保税港区正在积极向国家争取对进口设备由海关、国税重复征税改为海关一家征收增值税;另外,青岛保税港区正在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外汇试点政策,如能落实,青岛保税港区的优势将更为明显。
三、青岛保税港区发展融资租赁亟待破冰
尽管青岛保税港区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但相关政策缺失已成为制约区内融资租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青岛保税港区缺少的不是市场和投资,而是国家及省市层面相关政策的有力支持和引导。由于在融资租赁方面并没有优于其他保税港区的政策,虽然青岛保税港区为吸引相关公司入驻作出很大努力,但目前在区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屈指可数,在谈公司也进展不快,青岛保税港区发展融资租赁亟待破冰。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融资租赁业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目前,我省各有关方面较偏重于债券、信托、基金等金融产品的发展,对灵活多样、适应性强的融资租赁业重视不够。融资租赁业是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外资、内资,国有资本、民营资本,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都可获批开展此业务,能有效调动各类资金,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是需要大力支持的新型金融服务行业,也是青岛市打造全国财富管理中心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打破传统思想束缚,改变过去主要依靠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进行融资的做法,认真研究融资租赁的特点和优势,学习先进的经验做法,把融资租赁业摆上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实。
积极推动、努力争取,使国家政策成为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坚强支撑。相比有着许多先试先行试点政策的天津、上海,国家给予山东省发展融资租赁的试点政策较少。天津融资租赁业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政策对融资租赁企业具有最大的吸引力。”当前,对融资租赁进行专门立法或制定专门政策措施已成为趋势,高屋建瓴的顶层设计是支撑行业发展的基石,省市政府需要根据青岛及青岛保税港区实际情况,针对当前具有市场潜力和竞争力,适合港区进出口贸易条件的融资租赁业态向国家相关部委申请先行先试政策。天津、上海正是根据自身实际,针对船舶、飞机融资租赁向国家争取了很多的专享政策。
下足功夫、寻求突破,量身定制出适合本地区特色的地方政策。认真研究学习天津、上海等地出台的促进融资租赁发展的优惠政策,根据自身实际,加强商务、税务、财政、工商、海关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合作,统筹规划、全盘考虑,及时制定和完善推进融资租赁业繁荣发展的配套法规和政策,联合出台一揽子堪比天津、上海,甚至更加优惠的财政扶持政策、服务便利措施及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口径,争取后发优势,有力促进该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了使港区有足够的财力来扶持和支撑当地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我们还需要像天津或上海那样,增加港区的税收留存比例。
2011年3月,青岛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仅对债券融资、融资性担保等金融类融资作出了规定,对蕴含巨大发展潜力的融资租赁却没有表述,这与当前各地争先恐后出台政策,抢占融资租赁发展先机的蓬勃势头反差较大。宁波市政府2012年10月份就根据 《关于全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宁波市金融业提升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制定出了《关于加快我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给予融资租赁业巨大的政策扶持。
因势利导、重点培养,倾力打造出青岛保税港区的融资租赁集聚效应。由于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目前尚处在摸索阶段,并不适合拉大旗、撒大网,我们可以鼓励融资租赁机构优先设立在具有特殊功能的青岛保税港区,以充分利用各级政府优惠政策及保税港区二者的叠加优势,使融资租赁业从中受益,将保税港区政策发挥到最大化、极致化。另外,随着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我们可以进一步拓展相关市场,将其做优、做大、做强。如果我们努力争取、敢想敢干,有着独特政策和区位优势的青岛保税港区,一定会成为汇聚海内外融资租赁公司的磁力场。
针对融资租赁这一亟待掘金的“朝阳产业”,青岛保税港区理应当仁不让、搭台立柱,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肩负起繁荣青岛、惠及山东、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重任;而更高层面的政策支持则可以高瞻远瞩、定调谱曲,成为引鸾入凤的金招牌,吸引众多国内外融资租赁公司在港区内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相信随着国家和省市政府相关支持政策及优惠措施的出台,青岛保税港区定能在发展融资租赁,促进对外开放中抢占先机,赢得未来,成为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在山东占据主导地位的融资租赁产业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