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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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 规范与创新并行

       在今年融洽会上,中国租赁年会的会场座无虚席,这也从侧面验证了融资租赁行业的热度正在升温。根据中国租赁联盟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660家,比去年年底增加了100家。其中,外资租赁企业增长速度最快,目前总数已达540家,比去年年底增加了80家;而在业务增长方面,截至5月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18000亿元人民币,比年初增长了2500亿元,增长幅度为16%。

  "预计到年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将超800家,融资合同余额将超2万亿元人民币,而行业注册资金将超2500亿元人民币。"天津租赁业协会会长杨海田在论坛上表示。

  内外资统一

  在市场规模不断增长的同时,融资租赁也频频迎来新政。先是今年3月份,为解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起草了《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接着4月份决定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将于2013年8月1日起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而最近的新政则来自于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发布的《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规范融资租赁监管。

  《征求意见稿》中最大的一个突破来自于第二条:融资租赁企业是指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确立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这意味着内资、外资融资租赁企业分开监管的时代即将结束。

  北京租赁行业协会会长张巨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将融资租赁作为一个产业来扶持,就需要配套的产业政策、法律环境、人才储备等来扶持。张巨光认为:“原来外商投资和内资是分开管理,但是从审批机构来看,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都属于商务部,应该合并管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进入中国后,享受的是超国民待遇,应该慢慢享受国民待遇,否则不公平。”

  对于外资的逐渐收紧也可以从第三条看出:融资租赁企业应具备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申请设立融资租赁企业的境外投资者,须为在境外已合法注册并已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经济组织。

  而根据此前的《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需符合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三)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相对宽松的设立门槛、审批条件导致不少无法拿到内资试点资格的融资租赁公司转向外资,从而出现了不少“假外资”融资租赁企业。对于境外投资者的限制,此次《征求意见稿》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这一现象。

  不过,张巨光认为《征求意见稿》仍然存在一些遗憾,尤其是对于售后回租业务中“自有物”概念的回避。《征求意见稿》第二条将售后回租定义为:出租人将从承租人作为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的租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要求作为租赁物的资产系承租人的自有物,而在售后回租中,绝大多数情况下租赁物为承租人自有财产,但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承租人并不拥有租赁物所有权,但有处分权,这种情况下出租人仍可以从承租人处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创新潮起

  尽管对于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管在逐步加强,但是并没有抑制行业的创新热情。“如何根据承租人的需要,设计出符合各方利益的交易结构是市场竞争的利器。”张巨光介绍,针对去年下半年以来宏观经济不景气、工程机械行业萎靡的情况,一些融资租赁企业推出“售后回租+直接融资租赁”的模式,承租人先把已有的、干净产权的融资租赁物与融资租赁公司做售后回租,售后回租的出租人不直接将资金返给承租人,而是作为该承租人新购设备的首付资金。“业界在猜测,中联重科推出的零首付业务实际就是这种模式。”在张巨光看来,这种创新模式具有非常强的竞争力。另外,针对不同的承租人,对于同一设备租赁采取不同的租金和租期设计也正在越来越流行。

  同时,张巨光认为,在跨行业合作的创新方面,在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比较狭窄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进入有望缓解这一局面。“以银行对融资租赁公司的保理业务为例,很多银行认为融资租赁公司的信用不够高等等,对开展保理业务不积极。保险公司设计保理保险,让融资租赁公司获得一种保理业务的担保,银行再进入就会容易得多。我们也在跟保险公司接触,但是坦率地说,保险公司对此市场前景的认识还是不够充分。”

  地方政府在融资租赁的行业发展政策等方面也跃跃欲试。据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会长俞开琪介绍,上海已经在融资租赁经纪人培训、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调解仲裁机制、保税船舶登记、跨境船舶租赁、资产交易平台等方面开展一系列创新尝试。

  上海浦东自由贸易园区方案则让俞开琪有了更多的期待。据媒体报道,上海浦东自由贸易园区一揽子方案已送达国务院各委办会签,如无异议,浦东自由贸易园区最早将于7月正式获批,其中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开放将是重头戏。“一旦自由贸易园区获批,将可以实现融资租赁的在岸与离岸业务、物流与结算业务等结合起来,借鉴境外自由贸易区的实践,从外汇管理、货物出入区监管、税受政策、贸易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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