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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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行业火爆倒逼立法规范

融资租赁行业正在形成一种倒逼机制,而这一次倒逼的可能是立法。

  日前有消息表明,全国人大财经委表示,将把租赁业务实践中遇到的难题、探索等情况向相关部门反映,争取促成《融资租赁法》重新列入新一届的人大立法规划。而在此之前,《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被市场广泛关注。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典当与融资租赁行业工作会议上表示,商务部将加强行业规划和改进行业监管,引导企业专业化发展,大力推动融资租赁全行业的发展。会议同时针对《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

  之所以将相关部门近一段时间以来对于立法的表态归结为一种倒逼的结果,是因为近年来融资租赁行业异常快速的发展和立法的滞后。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引入融资租赁模式,1981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组建了东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和中国租赁有限公司。作为一种融资方式,融资租赁在开辟融资渠道、引进国外先进设备、促进企业产品销售、探索企业融通资金的新途径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已成为仅次于直接投资和对外借款的第三种利用外资方式。2004年底,国家商务部开始进行内资企业融资租赁。2007年3月1日,《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实施,从此在中国的融资租赁企业中又注入了一支重要力量——金融租赁公司。商务部的统计数据表明,截至2012年6月底,全国共有各类融资租赁企业近400家,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达到1.28万亿元。而且这一数量还在增加。日前商务部发出《关于开展第九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北京中车信融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作为第九批内资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企业被批准。与此同时,在市场层面,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暗潮也在涌动。8月28日,威海广泰(002111,股吧)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在其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大会上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议案》;8月10日,由越秀集团发起设立的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宣告成立;8月初,浙江东方(600120,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将作为主发起人成立中外合资融资租赁,从事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以及租赁交易咨询等经济业务……在产业资本纷纷将触角伸向融资租赁的同时,一些明星也将目光瞄向这一领域,日前有报道称,篮球巨星姚明接手弘远基金,其第一笔投资目标就是银海租赁。

  但是,在融资租赁行业火爆发展的同时,却是整个市场的极不规范。从融资租赁公司的股东背景看,目前的融资租赁公司有银行系金融租赁、内资融资租赁、外资融资租赁三大体系;从管理部门上看,主要是银监会和商务部。从目前的管理规章上,对于外商投资租赁公司,2001年9月原外经贸部发布《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3月5日起,新的《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正式实行;对于内资租赁试点公司,目前《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中;而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规范则主要依据2007年3月1日实施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从立法角度,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融资租赁列入立法计划,并成立了《融资租赁法草案》起草小组,经过3年多的起草工作,经过三次征求意见的《融资租赁法(草案)》基本完成。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有代表委员提出关于融资租赁的议案,全国人大财经委也以财经委文件方式要求对融资租赁法草案进行审议,但草案最终没有被列入法律审议计划。

  立法的滞后严重阻碍着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我国关于金融租赁方面立法一直比较滞后,为了解决现实中发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最高人民法院从上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进行调查研究,1996年5月颁布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这部司法解释处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方面法律不足而形成的空白,但有许多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认为,在全球经济金融面临困局的时候,政府应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让金融业在服务经济复苏上发挥更大的作用。融资租赁以债权物权相结合、融资融物相结合为特点,对于企业获取固定资产、实现设备更新和促进企业产品销售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抵押物不足的中小企业,小微融资则有更大的现实意义。但是目前融资租赁的发展面临一系列政策环境问题:银监会与商务部各自监管一部分融资租赁公司,监管办法不统一;商务部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中,内资尚处于试点状态,内外资不平等发展。此外,在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登记制度等方面存在不利于融资租赁业发展的障碍。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鼓励金融机构对技术改造项目提供多元化融资便利,支持企业采用融资租赁等方式开展技术改造,扩大企业技术改造直接融资规模。从历史上看,现代融资租赁产生于二战之后的美国。二战以后,美国工业化生产出现过剩,生产厂商为了推销自己生产的设备,开始为用户提供金融服务。融资租赁产生的动因就是,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传统经济模式就会出现滞胀,主要体现在销售难和融资难并存。这时就需要一种新的经济模式突破这种滞胀。融资租赁是贸易与金融结合的产物,既是贸易的创新又是金融的创新,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边缘经济。它能轻而易举地解决销售和融资的矛盾,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难题。因此,从融资租赁发展的历史和特征上看,在经济发展的低落期,其作用的发挥会更明显。这也正是近一段时间以来无论是政府层面还是企业经营非常关注融资租赁的原因。而从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空间看,有数据表明,发达国家融资租赁业务的市场渗透率已经达到15%~20%左右,而在我国仅为3%,因此这一行业还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但是,立法的滞后不仅严重阻碍着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同时在这一行业发展的市场需求已经愈发旺盛的情况下,缺少立法的规范不仅为整个行业的发展,甚至可能为整个社会发展埋下隐患。日前有媒体报道,因“豪赌”融资租赁,庞大集团(601258,股吧)坏账核销激增19倍;目前各种目的和自身素质参差不齐的企业纷纷进军融资租赁行业,或许这些,都在倒逼融资租赁行业尽快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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