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天津市金融改革创新“十二五”规划》,提出将在“十二五”时期把金融业发展成为带动第三产业发展的支柱产业,积极争取建立区域性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中心、融资租赁产业集聚中心、现货要素市场中心、保理业务中心、资本市场中心、人民币结算中心和标志性金融服务区。金融业增加值将由2010年的561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800亿元,占规划地区生产总值16000亿元的11.2%;占实际地区生产总值2万亿元的9%。值得一提的是,本市融资租赁业务合同余额已超过2200亿元,占全国的四分之一。
推动台湾金融机构来津发展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推动地方法人机构做大做强,推动具备条件的法人机构通过增资扩股、上市融资,加快布局设点,向全国化、国际化发展。包括探索开展综合经营试点,整合重组天津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争取金融控股集团资质,培育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在发展现代金融企业方面,则包括发展融资租赁机构,保持全国领先地位;推动台湾银行业、保险业、租赁业、保理业等机构来津发展等。
搭建全国航运资产租赁和交易平台
在健全产业金融发展体系、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方面,本市将发展航运金融。推动东疆保税港区开展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试点、国际航运税收政策试点、航运金融试点和租赁业务创新试点,加快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发展航运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单船公司、单机公司和保税租赁、离岸金融等业务开展,建立船舶、飞机公司上市和资产证券化模式,搭建全国航运资产租赁和交易平台。消费金融方面则将发展持卡定制消费的消费金融模式,形成集约化预付费消费支付清算体系和方便快捷的购卡、充值、退卡服务体系。在农村金融方面,搞好津南区和蓟县农村金融试点,推进农村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协同发展,支持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
于家堡建设APEC首个低碳城镇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建成于家堡金融区起步区,初步形成市场会展、现代金融、传统金融、教育培训和商业商住产业。制定于家堡金融区地下空间产权划分和确认方法,制定地下空间运营管理方案,形成兼容不同业主物业权属,兼顾商业品牌布局的商业统一运营管理模式。按照一楼一金融主体或一楼一金融主业原则,确保入区金融企业量质齐增,实现金融业聚集效应。搞好于家堡金融区APEC首个低碳城镇示范项目,构建绿色运营管理体系,打造低碳金融、低碳经济的集散地,建立绿色城市和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市场服务体系。
此外本市还将建成解放北路金融城二期项目。完成天津市京津金融服务外包园区一期规划建设,发展成为定制非定制金融服务外包、金融后台和企业总部基地,吸引金融总部后台中心和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来津发展,增强区域金融载体的服务功能。加快武清金融商贸区建设,建成服务京津地区,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金融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