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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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便〔2021〕11号征求意见的函

  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租赁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会便〔2021〕11号
 
  各有关单位:
 
  2021年2月11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2021年6月30日之后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再次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进行修订,向全球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推动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请贵单位组织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21年2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我们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同时,我们鼓励各单位以自身名义直接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英文全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www.mof.gov.cn/kjs)“工作通知”栏目以及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asc.org.cn)下载。中文仅供参考,如有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原文为准。
 
  感谢贵单位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反馈意见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会计准则委员会于秉南
 
  联系电话:010-6851891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2层(邮编:100045)
 
  电子邮箱:comments casc.org.cn
 
  附件:
 
  1.《2021年6月30日之后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征求意见稿)》简介
 
  2.《2021年6月30日之后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征求意见稿)》英文
 
  财政部会计司
 
  2021年2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6月30日之后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征求意见稿)》简介.pdf

      附件2:《2021年6月30日之后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征求意见稿)》英文.pdf

      官网链接:http://kjs.mof.gov.cn/gongzuotongzhi/202102/t20210218_36582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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