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要求,经我局认真核查,拟将以下29家融资租赁公司纳入第一批监管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1—86061306。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