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今天是:
更新时间:2019年11月27日
第十四条 享受本办法政策奖励的融资(金融)租赁和商业保理机构,不再同时享受顺义区其他同一类型的政策奖励,不再适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打造首都产业金融中心促进金融产业发展办法〉的通知》(顺政发〔2019〕18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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