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重庆明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协议章程的批复
渝外经贸函〔2015〕327号
2015年08月04日
重庆明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协议、章程变更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对原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的修改。
二、同意你司对原公司协议书第1.1条、4.1条、4.2条、4.3条的修改。
三、同意你司投资者于2015年6月10日签署的新的公司协议书和章程。
接文后,请速到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重庆市外经贸委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