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同意设立环通含舟(重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批复
渝外经贸函〔2014〕417号
2014年11月26日
环通含舟(重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们关于设立环通含舟(重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环通含舟(重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一)公司地址为:重庆市巴南区鱼洞龙洲大道2号江南华都12幢负1-3号;公司类型为:外资企业;公司投资者为:哈基姆(亚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注册设立)。
(二)公司经营期限为: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50年。
(三)公司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等。
(四)公司投资总额为:297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9700万美元。哈基姆(亚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美元现汇出资297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投资者认缴出资的期限为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年内缴清。
二、同意公司投资者于2014年11月24日签署的公司章程。
接文后,请速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重庆市外经贸委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