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通常大家都认为属于“融资租赁”,但是财税[2016]36号认可直接融资租赁属于“融资租赁”,却将融资性售后回租从“租赁”调整到了“贷款服务”,这个调整有一个直接的影响:贷款服务不允许抵扣进项税,所以融资性售后回租支付的利息也不能抵扣进项税。
这个让一些纳税人百思而不得其解,其实,用最简单的一句话概括:直接融资租赁相当于分期付款购买资产,但是融资性售后回租,相当于抵押贷款。
所以说,当你采取直接融资租赁的时候,你支付的利息部分,应当属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但是采取融资性售后回租时,支付的利息,属于贷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