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只对吸收居民存款的银行实施监管,而不对其他金融机构监管。原因是其信用体制完善,各种金融机构识别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强,社会监督得力。经济发展全球化趋势下,各国间的经济交往增多。由于各国在税收等单项法规上存在差别,可供利用,导致跨境租赁的规模提高;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在1988年通过了《国际融资租赁统一公约》,说明各国的立法,注重在国际范围上的统一和协调。
在美国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只对吸收居民存款的银行实施监管,而不对其他金融机构监管。原因是其信用体制完善,各种金融机构识别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强,社会监督得力。
此外,一些国家在一定时期有对租赁业的优惠政策。例如,美国和日本都有租赁信用保险措施;日本政府支持的银行对符合日本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融资租赁公司提供低息贷款,韩国则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发行10倍于自有资金的债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