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9日下午,财政部税政司的网站上突然挂出了《关于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有偿提供场地举办展览等服务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财税函【2015】258号)。我随之将其转载在我的博客上。
一位同学留言,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财税函文件哟。应该说这样的文件确实不是多见,感觉上有点像我们经常看到的税务总局的批复。
这个复函是财政部2015年10月31日答复中国侨联的,你会《关于办理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申请函》(中侨函〔2015〕6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加强收入管理的要求,你会所属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有偿提供临时展厅和多功能厅举办展览和活动等取得的收入,应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取得相关收入时,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票据,具体收缴办法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执行。
我们对财政票据的熟悉程度要远远低于我们对发票的了解程度。发票管理办法属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则属于税务部门规章,因此我们经常需要学习和应用。
据网站信息,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采用主体建筑掩映于仿古四合院之后的组合建筑与所处历史文化保护街区风貌一致,主体建筑高18米,分为地上3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12765平方米。馆内设有四个基本展厅,三个临时展厅,一个报告厅。建筑装饰中具有侨居国文化元素的色彩斑斓图案和馆内陈设,营造出华侨文化氛围。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是隶属于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的事业单位。
按照常理来判断,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有偿提供临时展厅和多功能厅举办展览和活动等取得的收入,更接近于提供劳务、提供服务的收入。既有点像增值税中的营改增试点的会议展览服务,也有点像营业税中文化体育业、服务业(比如是纯粹的提供场地)的收入。姑且不去讨论到底算哪一种收入,似乎应该属于流转税应税行为,那么这样的业务似乎就应该开具发票。开具发票也不应影响其上缴国库。但是财政部却批复其使用财政票据。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规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政府非税收入来源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依法纳税的,应按税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发票,并将缴纳税款后的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五条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凡不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且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上述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上述行政事业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参考上述规定,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有偿提供临时展厅和多功能厅举办展览和活动等取得的收入似乎可以解释为符合前列条件的全额上缴财政的行政事业收费,因此财政部批复其使用财政票据。
实际工作中,类似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很多,但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不一定全都是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付费方可以获取的信息是非常有限的,这就给付费方带来了很多烦恼,很难搞清楚到底是需要取得财政票据还是税务发票。2011年有一次,我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授课。有一个来自企业的学员问我,说她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听课的财政收据到底要不要换成发票,我当时就感觉不太好回答。大家也许会奇怪,是不是有点瞎操心,对方开什么就接受什么不就得了。
其实,还真的不是吃饱了瞎操心,如果付款方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其成本费用的列支需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目前税务机关对这个看的很重,比如该要发票的你取得财政票据不行;该要国税发票的,你取得地税发票不行;该取得劳务发生地发票的,你取得机构所在地发票也不行。以票控税,原本是一种有效的税源保护手段,但有的时候也卡的很死,甚至走火入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