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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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融资租赁之五种业务模式

      目前,我国融资租赁市场的整体规模较小,专门围绕农村融资租赁业务还不多,开展农村融资租面临着缺乏融资租赁观念、融资租赁公司组织形式单一、融资租赁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和涉农融资租赁业务缺少得到政府支持等诸多困难。因此,从现有实践和探索看,融资租赁参与农村融资体系的建设可选择以下五种业务模式:
 
一是行司联动模式。
 
      充分发挥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与母行的天然联系,通过加强与各银行的合作,用融资租赁工具弥补现有信贷产品的不足,并利用银行的网点优势为农村流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二是与财政联动模式。
 
      与政府合作,把财政支持农村流通企业的专项资金作为租金来源,或者用财政的补贴作为贴息资金,形成较好的融资租赁模式,放大财政政策效果,形成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农村流通体系发展的新格局。
 
三是供应商租赁模式。
 
      此模式是融资租赁中一个比较成熟的模式,即农村融资体系建设中大量流向农村的设备(典型的如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农村物流体系建设中所需要的各项固定资产,都可以通过这一模式,形成比较完整的租赁方式。
 
四是并购租赁模式。
 
      并购租赁是在农村融资体系建设中比较有效的工具。如通过并购农村小型商场,可以直接形成有效的农村销售体系。掌握其经营权、所有权。在这个过程中,融资租赁企业可以先收购大型农村流通企业的目标对象,再租赁给企业,融资结束时并购方拥有企业所有权,从而提高企业的拓展能力,加快农村流通体系的建设。
 
五是现金流管理模式。
 
      农村融资体系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是现金流很大,但利润率并不高。融资租赁企业可以利用这一特点,设计出比较合理的租赁模式,把流通企业的现金流,转化为还租的来源,解决他们的利润率低融资困难问题。
 
      与此同时,发展农村融资租赁还应加大涉农融资租赁业务宣传力度,学习和借鉴国外融资租赁公司组织经验,以促进银行、大型厂商和融资租赁业联合的方式,组建多种公司组织形式,扩大融资租赁公司资本金的来源渠道。
 
      进一步完善融资租赁法律体系,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增强政府支持力度。政府应增加针对涉农融资租赁的优惠政策,如财政补贴、专项基金、税收优惠等,出台相关政策降低涉农租赁行业准入门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同时借鉴欧美等国的融资租赁税收激励政策,如出台加速折旧政策,通过加速折旧能够使融资租赁业务促进设备更新换代,加速产业结构调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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