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搜索:

应该如何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应该如何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主要是解决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需求问题。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一般由承租人发起,其步骤分为以下4步。第一,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出卖人(供应商),并与出卖人协商约定买卖合同的条款;第二,承租人选择出租人(租赁公司),并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第三,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委托协议,委托出租人按照自己确定的出卖人,商定的条件和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第四,出租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同时,承租人必须在买卖合同上签名盖章。

 

  融资租赁合同集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于一体,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和买卖两部分。租赁部分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关系的当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

    (2)租赁标的物;

    (3)租赁标的物的出卖人及其制造厂家;

    (4)租赁标的物的交付与验收;

    (5)出租人购买标的物的成本;

    (6)租赁期限;

    (7)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8)租赁物的保险;

    (9)其他约定。

    买卖部分包括以下条款:

    (1)买卖关系的当事人。其中,出卖人为租赁合同中指定的出卖人,买受人为租赁物的出租人;

    (2)标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物;

    (3)标的物的交付;

    (4)标的物的理田担保责任和索赔;

    (5)标的物的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6)其他约定;

    (7)承租人对买卖合同的确认。

 


 

咨询电话:010-6971125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3号院17号楼

Copyright@2010版权所有:融资租赁名家讲堂-李鑫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2028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