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经营主体可以有很多种,例如,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等。不同的经营主体,所对应的监管政策也是不一样的。
融资租赁公司在2018年4月20日之前是归商务部进行管理的,2018年4月20日正式划归银保监会监管,现在以上几种经营主体公司都归银保监会监管。监管机关是一样的,不过适用的监管政策不一样。
汽车金融公司受银保监会《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管理,金融租赁公司受银保监会《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管理,融资租赁公司受银保监会《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管理。
相对而言,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都是持牌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和《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监管措施更严格。而融资租赁公司不是持牌的金融机构,所以《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管理相对更宽松一些。
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市场经营主体主要是融资租赁公司,针对融资租赁公司所面临的国家政策进行梳理分析,这样能帮助企业判断国家监管政策的发展方向和趋势,使企业在长期发展规划中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做到合规合法经营,规避企业的经营风险。
通过以上关于融资租赁公司的各级相关政策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于汽车融资租赁是非常重视的,但是对于不同的业务类型又是有所区别对待。概括起来就是:大力鼓励直租业务,严格限制回租业务,严厉打击名租实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