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批复
鄂银保监复〔2020〕227号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2020年二级资本债券的请示》(光银金租字〔2020〕10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你公司二级资本。
二、你公司发行和管理二级资本债券,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银监会2012年1号令)、《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42号)等有关规定。
三、你公司应于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和资本充足率变化情况书面报告湖北银保监局。
四、你公司应及时修订完善与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实际相适应的中长期资本补充规划,强化资本约束。所筹集资金应围绕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开展业务,禁止投向“两高一剩”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行业。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