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业呈持续高速发展态势,进入诉讼的融资租赁纠纷案件也逐年增多,已成为法院审理的一种主要金融纠纷案件类型。案件审理中所反映出来的涉及融资租赁的法律制度供给、企业市场自律、监督管理等问题,亟待解决。
实践证明,司法是融资租赁纠纷化解的最后一道防线,它绝不能演变成纠纷解决的第一道关口,更不能成为破除纠纷、消弭冲突的唯一渠道。司法审判作为纠纷解决的途径和方式固然不可或缺,但司法审判之外的纠纷解决途径和方式也同样不可或缺。
多元化解决争议是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调解是多元化解决争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而行业调解具有遵从当事人意思自治、专家审案、程序灵活、费用经济、信息保密和执行广泛等特点,为有效解决融资租赁纠纷提供了便利,为争议纠纷解决的创新实践提供了一种专业有效的方式。行业调解有利于维护融资租赁公司权益,有利于支持金融创新,有利于快速处置融资租赁行业不良资产。
依照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目前正在组建融资租赁行业纠纷调解机构,以专业化调解的方式,独立、公正、专业地帮助融资租赁公司解决融资租赁行业纠纷。
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调解专员队伍,充分发挥各融资租赁公司法务人员在预防和化解融资租赁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充分发挥调解机构化解矛盾的作用,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拟选聘调解机构调解专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9年9月18日至28日。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具备民商事、融资租赁行业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相关融资租赁行业工作经验。
三、具体程序
由融资租赁行业纠纷调解机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在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律师协会具体协商,确定相关调解专员标准甄选后进行相关培训,颁发《调解专员聘任证书》,向相关法院提交《调解专员名册》。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认真填写通知附件《融资租赁调解专员报名表》,并发送电子邮件至tjzlhy@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婷娜,1861221738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