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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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速融资租赁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一、招标背景
  
  受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本次招标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的发包人为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列入年度投资计划中,业务管理单位为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代表发包人进行项目管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计划建立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综合业务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内容包括:融资租赁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架构设计、需求分析、软件开发、测试上线、产品安装、人员培训和售后维保等服务,以及相关配套系统的对接,包括但不限于NC财务系统、金税发 票系统和央行征信系统。
  
  2.3 项目应用实施时间安排: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综合业务管理系统项目,并通过业务管理单位组织的验收。系统的维护、升级服务期为2年,以平台的验收合格时间为起始时间。
  
  2.4 项目概算:150万元。
  
  2.5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是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或系统集成。
  
  3.2 财务要求:在过去3年(2014年-2016年)中每年营业额应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施的融资租赁信息化系统项目不少于3个,且至少有一个项目合同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均指已验收且质量合格的工程,须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具体要求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附录3)。
  
  3.4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至少在1个同类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具体要求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附录4。
  
  3.5 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出现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放弃中标或放弃履约的不良信誉行为。
  
  (3)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5)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7)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以“信用中国”官 网查询为准)。
  
  (8)投标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5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结果原件或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结果回执打印件(出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3.7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 工
  
  手 机:18210363551
  
  邮 箱:xczbcg@163.com

咨询电话:010-6971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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