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融资租赁需要征信
据了解,目前全球有近1/3的投资是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完成的,在欧盟,有超过50%的中小企业利用过融资租赁的融资方式,日本中小企业租赁融资占市场交易额的比重也达到50%。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起步晚,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只有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 1/4,甚至不到美国的 1/7,融资租赁规模与现有的经济规模不够匹配,因此,未来融资租赁在我国发展潜力很大。
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融资租赁市场。业内普遍预计,未来,融资租赁行业仍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2016-2020年期间,我国融资租赁业仍有望保持30%至40%的增长速度。
征信系统已成为我国金融、经济领域重要基础设施。
征信系统已经在各类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它提高了金融机构信贷审批效率和融资便利性,降低了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防范了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从而可以提高金融资产的质量和数量,扩大信用交易规模,促进消费和投资,促进宏观经济增长。
风险控制能力是融资租赁公司最关键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融资租赁公司的竞争优势最终都将通过风控能力予以确认,而风控关键在于交易背后的征信体系。
可以说,融资租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征信体系的支撑。
二、央行征信中心和上海资信公司
说到征信,不能不说央行征信系统。什么是央行征信系统?
根据2013年出台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国家设立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发展提供相关信息服务。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专业运行机构建设、运行和维护。该运行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这里的“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就是通常我们讲的“央行征信系统”,负责央行征信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的“专业运行机构”,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的直属事业单位。注册在上海浦东,目前总部设在北京,在上海、天津各有一个办公区。征信中心在上海的总部已经在基建中,建成后,征信中心将搬迁到上海浦东。在全国有36个征信分中心,在31个省级分支行,和5个计划单列市分支行,都设有分中心。分中心的资料详见:http://www.pbccrc.org.cn/zxzx/lxfs/lxfs.shtml
征信中心最重要的工作包括:
1、负责央行征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2、负责动产融资登记系统的建设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3、负责组织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
刚才已经讲过,
“央行征信系统”=“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央行征信系统分为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这两个系统目前没有直接连通。因此,在具体申请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时候,要分别提交接入申请。
征信的本质是放贷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解决“信息不对称”,因此,建设征信系统的基础是“共享原则”。也就是说,要想从征信系统里查询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信息,必须先共享自己拥有的企业或个人信用信息。具体而言,在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时,采用的是“先报数,后查询”的工作流程。
央行征信系统采集的信用信息,既包括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识别、职业和住所等基本信息,也包括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贷款、信用卡、赊销、担保、租赁、保理、保险、合同履行等各种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与信用有关的信用交易记录,还包括各类与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用状况密切相关的企业环境保护信息、行政奖惩信息等社会公共信息。
大家可以通过查询央行征信系统的信用报告,获得以上信息。在现代信用社会中,信用报告已经成为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身份证”,社会各方对信用报告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因时间关系,我以央行企业征信系统为例,来介绍一些央行征信系统的数据。
截至2016年3月底,企业征信系统共收录2140万企业和其他组织,其中有信贷记录的592万户。
截至2016年3月底,企业征信系统共接入2647家机构。其中,已经接入的金融租赁公司有14家,融资租赁公司有3家(近期又增加1家,共4家)。包括刚才提到的,已经获得央行征信中心批复的融资租赁公司,全国已经超过70家。
截至2016年3月底,央行企业征信系统累计受理查询63147.8万次。
央行登记系统的全称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
简称“中登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28条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了我国首个基于互联网运行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系统于2007年10月1日上线运行,面向全社会提供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及查询服务。2009年7月20日,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上线运行,正式对外提供融资租赁的登记及查询服务。在此基础上,征信中心于2013年到2014年先后开发上线了所有权保留、留置权、租购、其他动产融资、保证金质押、存货/仓单质押、动产信托等登记业务,并实现了以上动产物权的统一公示与查询。
央行登记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登记、查询、证明验证。
登记。登记是登记系统的基础,具体是指用户通过互联网在线将相关登记信息录入并提交,系统接受登记信息的过程。登记的内容仅包含与动产物权有关的信息,并不要求披露动产融资有关合同的全部信息。在登记系统可进行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展期登记、异议登记或注销登记。
查询。登记系统公示的作用是通过便利的查询服务实现的。用户可通过主体名称、登记证明编号等途径在线对所有在公示期限内的登记进行查询,以防范交易风险。
证明验证。为方便司法部门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核实证明文件的真伪,登记系统设置证明验证功能,提供登记证明文件和查询证明文件的在线验证服务。
央行登记系统的建立和运行,促进了我国融资租赁的健康发展,广大企业尤其中小企业受益于融资租赁。
截至2016年3月,全国超过1300余家金融/融资租赁公司加入登记系统。其中,金融租赁公司近40家,内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1340余家。
三、融资租赁公司接入央行征信系统方案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29条,明确规定“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贷信息”。
根据条例精神,明确了可接入企业征信系统的机构类型包括:小贷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
按照征信中心关于征信系统机构接入的相关制度规定,融资租赁公司接入央行征信的流程包括从申请接入到开通查询权限,分为三个阶段:申请阶段、准备阶段、报数阶段。不管是接口接入还是平台接入,流程是大致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