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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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银金融租赁全球发售解析

  6月24日,国银租赁在港交所披露全球发售,合共拟发行31亿股股份,每股定价区间为1.9港元至2.45港元,最多募集资金75.95亿港元。
  
  根据招股书,本次发售引入的基石投资者包括中国长江三峡集团、中再集团、恒建国际、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等。若发行价定为价格区间的高价2.45港元,基石投资者将认购的股份总数将为24亿股,约占总发行股份的77.4%。
  
  媒体报道,国银租赁董事长兼执行董事王学东在记者会上表示,此次IPO的基石投资者大多数同时也是公司长期合作伙伴,熟悉公司业务,认可公司战略及未来发展,故认购活跃。
  
  不过,有接近交易的投行人士指出,基石投资者认购占比高一般是为后市的价格提供支持,特别在市场环境不算好的情况下,可以为其他认购者提供信心。
  
  国银租赁副董事长范珣指,选择香港上市符合公司以中国为主,面向国际化发展的未来定位,并且该决定是去年年初所做,当时的市场环境与目前较为不同。
  
  国银租赁于6月24日至29日开始招股,预计于7月11日挂牌上市。
  
  全球发售:
  
  全球发售下的发售股份数目 : 3,100,000,000股H股(视乎超额配股权的行使情况而定)。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 232,500,000股H股(可予调整)。
  
  国际发售股份数目 : 2,867,500,000股H股(可予调整及视乎超额配股权的行使情况而定)。
  
  最高发售价 : 每股H股2.45港元,另加1.0%经纪佣金、 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及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须于申请时以港元缴足并可予退还)。
  
  面值 : 每股H股人民币1.00元。
  
  发售人概况:
  
  国银租赁是国家开发银行唯一的租赁业务平台及重要战略业务板块之一,致力于为航空、基础设施、船舶、商用车和工程机械等行业的优质客户提供综合性的租赁服务,成立于1984年,是中国首批租赁公司,也是首批受中国银监会监管的租赁公司。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分别按2013年、2014年及2015年的总收入计,国银租赁是中国最大的受中国银监会监管的租赁公司。 
  
  国银租赁的业务分部为: 
  
  ? 飞机租赁:主要从事商用飞机的收购、租赁、管理和出售业务; 
  
  ? 基础设施租赁:主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以及能源基础设施的租赁业 务;
  
  ? 船舶、商用车和工程机械租赁:主要从事船舶、商用车和工程机械租赁业务;
  
  ? 其他租赁业务: 主要提供商业地产以及制造设备(主要用于化工、电子、造纸、纺 织、煤炭和钢铁行业)的租赁。
  
  飞机租赁:
  
  就账面净值而言,国银租赁是拥有最大经营租赁飞机机队的中国租赁公司,同时也是中国最大的全球性飞机租赁商之一。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国银租赁飞机组合共有415架飞机,由180架自有飞机、11架托管飞机和224架已订购飞机组成。
  
  基础设施租赁: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截至2014年12月31日,以租赁资产计,国银租赁是中国最大的基础设施租赁服务提供商。
  
  船舶、商用车和工程机械租赁:
  
  国银租赁从2008年开始开展船舶租赁业务,是中国最早提供船舶租赁服务的租赁公司之一。国银租赁根据融资租赁按光船租赁方式向船舶经营者提供船舶租赁服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国银租赁拥有和租赁45艘船舶。
  
  其他租赁业务:
  
  国银租赁于2012年开始选择性地将租赁业务拓展至其他领域,包括化工、电子、造纸和其他行业企业的制造设备租赁以及商业地产租赁,而且国银租赁已逐步将客户群拓展至中小企业。
  
  控股股东: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国家开发银行(国银租赁的唯一控股股东)拥有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约88.95%。紧随全球发售完成后,国家开发银行将拥有国银租赁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约64.65%(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或约62.00%(假设超额配股权获悉数行使)。国家开发银行于上市后将仍然是国银租赁的唯一控股股东。董事认为,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的唯一控股股东国家开发银行除本公司业务外并无于《上市规则》第8.10条项下直接或间接与本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占有权益。
  
  所得款项用途: 
  
  假设发售价为2.18港元(即拟定发售价范围1.90港元至2.45港元的中间价),经扣除国银租赁就全球发售应付的承销佣金及预计开支后,估计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6,536.7百万港元 (倘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或约为7,525.0百万港元(倘超额配股权获悉数行使)。国银租赁拟将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巩固充公司资本基础,以满足国银租赁业务持续增长的需要。
  
  经营业绩:
  
  总收入:
  
  2015年和2014年的比较。国银租赁的总收入下降6.0%,从2014年的人民币11,324.9百万元下降至2015年的人民币10,640.9 百万元,主要归因于融资租赁收入的减少,部分被经营租赁收入增加所抵销。
  
  融资租赁收入:
  
  国银租赁融资租赁收入分部分别占2013年、2014年及2015年总收入的60.4%、61.9%及56.3%。国银租赁的融资租赁收入下降14.5%,从2014年的人民币7,014.9百万元下降至2015年的人民币 5,994.7百万元,主要归因于随着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大幅下调,融资租赁利率下调。
  
  飞机租赁。国银租赁飞机租赁的融资租赁收入增加11.6%,从2014年的人民币205.1百万元增 至2015年的人民币228.9百万元,由于国银租赁在2015年承接新的飞机融资租赁项目,令飞机租赁的 融资租赁相关资产的月均余额从2014年的人民币2,949.9百万元增至2015年的人民币3,409.6百万 元。部分被融资租赁利率下降所抵销。
  
  基础设施租赁。国银租赁基础设施租赁的融资租赁收入下降15.5%,从2014年的人民币3,913.9 百万元下降至2015年的人民币3,306.0百万元,主要归因于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显着 下调导致融资租赁利率下降。
  
  船舶、商用车和工程机械租赁。国银租赁船舶、商用车和工程机械租赁的融资租赁收入下降 13.8%,从2014年的人民币1,384.6百万元下降至2015年的人民币1,193.0百万元,主要归因于2015 年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显着下调导致融资租赁利率下降。
  
  其他租赁业务。国银租赁其他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收入下降16.2%,从2014年的人民币1,511.3 百万元下降至2015年的人民币1,266.8百万元,主要归因于融资租赁利率下降及该分部不良资产 (不再产生收入)增加。
  
  经营租赁收入: 
  
  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国银租赁的经营租赁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39.6%、38.1%及43.7%。
  
  2015年和2014年的比较 。国银租赁的经营租赁收入增加7.8%,从2014年的人民币4,310.0百万元增至2015年的人民币 4,646.2百万元,主要归因于(i)随着飞机租赁业务的扩展,国银租赁于经营租赁项下持有的飞机数目从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125架增至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140架及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营租赁 项下持有飞机的账面净值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有所增加;及(ii)由于2015年全球及中国航空业有利的环境,对航空经营租赁服务的需求增长。
  
  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 
  
  于往绩记录期间,尽管国银租赁的飞机租赁和基础设施租赁业务资产质量保持优良,但主要由于国银租赁其他租赁业务的不良资产大幅增加,盈利能力下降且资产质量转差。
  
  这主要由于下 述原因结合所致:(i)在中国经济放缓和市场环境不利的情况下,国银租赁的若干承租人,尤其是于传 统制造业经营的中小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及租约违约;及(ii)国银租赁其他租赁业务的经营及风险管 理经验有限,无法充分识别和缓解与该业务相关的风险。不良资产增加,使国银租赁的减值损 失增加。此外,国银租赁决定于2015年底前提升融资租赁相关不良资产拨备覆盖率至超过150%,满 足将于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生效的更严格的中国银监会监管规定。这亦已致使国银租赁于2015年的减值损失大幅增加。
  
  截至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2月31日,国银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不良资产率 分别为0.65%、1.67%以及2.21%,国银租赁的减值损失分别为人民币439.8百万元、人民币798.4百万 元以及人民币2,008.2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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