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金规8号文发布后,每一张罚单,都直指“租赁物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无一例外。
近日,又一张罚单中,某金融租赁公司因租赁物违规等案由受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近日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
Q金融租赁公司因以不宜变现的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融资租赁款管控不到位等违法违规事实,被地方监管分局处以罚款80万元。
另有多达三名有关责任人员领罚单被处警告,三位责任人均为时任业务发展部门负责人。
一、持续关注监管罚单趋势
1、新高!罚款已几近翻倍
至此,2023年金融租赁公司已收罚单多达22张,总计领罚款高达2950万元,罚单数量和罚款金额均为历年最高,罚款金额比去年全年已几近翻倍。
2、关注租赁物合规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截至目前金租公司收到地方监管局开出的22张罚单中,有17张罚单涉及租赁物不合规事项,涉及至少15家金租公司。
为突出该问题重要性,关于租赁物合规监管问题,单独拿出来在第二部分展开说...
3、从业人员警惕!双罚机制!
本批罚单,有多达三位来自业务部门的相关责任人分别领到监管罚单,被警告。
金规8号文指出,严肃惩戒金租公司和相关违法违规人员。
“加大监管查处力度。......严肃惩戒金融租赁公司及相关违法违规人员,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采取取消董事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禁止人员从业等监管措施。”
此外,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办法》指出,依法实施双罚。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依法实施双罚】。给予银行保险机构行政处罚的同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对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处罚责任人,不得仅以机构内部问责作为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理由。
在认定责任人责任时,不得以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活动,能力不足,无相关职业背景,受到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者其他外部干预等情形作为不予处罚理由。
二、关注租赁物管理不到位问题
从去年发布12号文重点整治构筑物租赁合规问题,到金规8号文严禁新增非设备类售后回租问题,监管重拳治理租赁物违规的态势不减。
值得一提起的是,在10月底发布金规8号文后,目前金租公司收到的每一张监管罚单,均涉及“租赁物管理不到位”的案由。
租赁杂谈的资讯星球将于近日整理发布2023年11月,金租公司向城投公司投放的项目租赁物情况,敬请关注:
三、主动学习监管文件,领会监管精神
合法合规展业,这一最基本的从业要求,成为了监管近期发布金融租赁行业监管文件的主旋律。
租赁杂谈知识星球已开帖整理并持续更新《租赁监管文件合辑(金租篇)》等内容,帮助金租从业人员更好地跟进监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