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银保监局在官网发布两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涉及冯XX、沈XX两位员工。因上述员工在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涉嫌对于该公司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回想今年初,第一批金租罚单便涉及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其因“一、违规开展尽职调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租赁物权属调查、确权等管理工作存在严重不足,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人民币100万元。详见《2021年的第一批金租罚单》
在《“双罚”渐成标配》的大背景下,此次对两名员工的警告与年初罚款公司倍显蹊跷。时隔七个月,才正式下达对个人的行政处罚,还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告知书”,只能在官网公告送达,莫非两名属离职员工?
确实,在当下监管环境中,就算离职,也难逃银监的追责行政处罚!
这不,广东银监对粤财金租的前任离职高管就实实在在进行了行政处罚。
6月23日,广东银保监局也公开了一则对金融租赁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粤财金租罚款100万元,对7名员工给予警告处罚。
处罚案由是“开展金融租赁业务调查不尽职、项目评审逆程序操作、租后管理不尽职”。
据不完全了解:曾XX为金租公司筹建工作组负责人,2017年6月公司开业后任董事长,已离任。张XX原为公司总经理(2014年珠江金租获批开业时任董事,2016年任副总裁),早已离任。盛XX、仇XX均为公司副总经理,唐XX为租赁业务部负责人,李XX、王XX的情况不明。
让咱们再来回顾一下年初写下的这段话:
对金租而言,面对新监管形势下得“双罚”,或许还有个逐步接受的过程,但刀已出鞘、箭已上弦,后面相关从业人员被行政处罚的案例会显著增长,留给每家机构、每位从业者的时间都不多,还是做到知法、守法,提高合规意识、熟习监管政策、规范业务操作为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