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被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
内容提要
2021年4月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作出(2021)粤01破申140号《决定书》,决定同意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根租赁”)的申请,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浪奇”)进行预重整。
基本内容
2021年2月5日,广州浪奇收到立根租赁的《通知书》。《通知书》称,立根租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广州市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重整案件审理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以广州浪奇资金状况十分困难,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的回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的价值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对广州浪奇进行预重整。
2021年4月6日,广州中院主持召开了听证会,征询各方对广州浪奇预重整事宜的意见,参会各方对立根租赁提出的预重整申请均无异议,据此,广州中院决定同意立根租赁的申请,对广州浪奇进行预重整,同时指定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并下发了《决定书》[(2021)粤01破申140号]、《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2021)粤01破申140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