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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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1:“租赁物中,构筑物不能超过30%”

  大环境不好,租赁资产越来越荒。
 
  过去的一年里,常常听到租赁民工把“资产荒”挂在嘴边,可做的客户和资产越来越少。
 
  雪上加霜的是,近日的重磅消息称多地监管窗口指导,“不允许金租再把地下管网当租赁物!”
 
  该消息得到S市金租小伙伴的证实;另据社群朋友反馈,北京的某金租早就不能做管网;因为做了管网、高速等资产被监管叫去喝茶的也时有发生;各地也有不少租赁同行早就主动放弃管网资产作为租赁物了......
 
  然而,监管的大锤落得比想象中还要凶猛。
 
  今天又有消息传出西北某地区银监局要求“租赁物中,构筑物不超过30%!”该消息已得到该地区金租小伙伴的确认。
 
  这是否监管的指导精神?B金租的朋友说,“这大概只是个过程,监管的精神应该是0%构筑物!”
 
  而像社群里朋友所说,各地银监局的思想这么统一,让人细思极恐。是否意味着一大类“主流”租赁业务要凉凉了?
 
  看来,回归本源,是融资租赁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在各自监管下殊途同归的方向。
 
  转型,将成为某些传统融资(金融)租赁公司必行之路。
 
  身在其中的租赁民工们,要跟着转型,还是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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