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周,传出租赁大佬失联、融资中介被判刑,隔壁信托圈、债券圈也不消停,租赁民工们在开门“黑”里度过了新的开年周。
为了抚慰租赁民工受伤的脆弱小心灵,我们搜刮了新年里几则值得租赁人喜大普奔吹吹牛的消息,在周末放送:
监管送开年利好:
银保监会函鼓励商用车、三农领域融资租赁
开年之初,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两则相关提案的答复,其中:
“关于支持商用车终端金融经销商担保模式的建议”的答复,肯定“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符合条件的汽车行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均可以提供商用车贷款或融资租赁服务。”
“关于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案”的答复,鼓励“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发挥融资租赁特色优势,探索业务模式创新,通过与农机设备制造商合作开展厂商租赁等,拓宽融资租赁服务覆盖面,推动“三农”融资租赁业务健康发展。”;“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专注主业,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依法合规对接农机、支持农企、服务农户。”
广州金融局连发2项融资租赁利好
1月4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分别印发“关于促进广州市融资租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州市融资租赁产业发展事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前者提到了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参与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强航空租赁产业链,运用融资租赁工具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等多项利好措施。
后者提到,对于涉及飞机、船舶的项目补贴,以及对广州市融资租赁企业为本市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或购入广州市先进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用于对外融资租赁服务等情况,给予补贴!其中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创历史:远东租赁保理案件
成上海适用民法典审结首案
上海浦东法院公众号消息,2021年1月4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相关条款,审结一起标的额近3000万元的保理合同纠纷,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据介绍,这也是上海首例适用《民法典》审结的案件。本案原告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在判决结果,法院肯定了该保理合同下远东租赁的保理资质,判处被告和担保方赔偿远东公司经济损失,包括回收款损失268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服务费172万元及相应违约金,并且不支持被告主张的“按照一年期LPR的四倍计算利息”。
关于该案件详情,后续杂谈法研栏目会做仔细介绍和分析,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