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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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铁1号线融资租赁(售后回租)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地铁1号线融资租赁(售后回租)项目(招标编号:榕地铁招2020031),项目业主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地铁1号线融资租赁(售后回租)项目。
 
  2.2.招标范围: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以福州地铁1号线价值约13亿元的动产,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2.3.招标内容:在租赁期间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10亿元的融资租赁资金。
 
  2.4.租赁期限:自首次实际放款日起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国内(不含港澳台)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依法注册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
 
  3.2.投标人近5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5年,不含公告发布当日,下同)须至少具有1项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国内(不含港澳台)融资租赁业绩;
 
  3.3.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楼)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换,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但须随投标文件附投标保证书面承诺,详见附件《投标保证书面承诺》。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2月23日上午10时00分00秒,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具体详见电子信息屏公告。
 
  8.2.投标人必须派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租赁利率:本项目最高租赁利率(年化)为4.41%。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fzztb.com)、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fzmtr.com)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邮编:350009
 
  电话:0591-86308329,传真:0591-86308199
 
  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楼,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38104
 
  联系人:蒋先生、刘先生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591-87598415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电话:0591-86308083

咨询电话:010-6971125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3号院17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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