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4年以来的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的形式,梳理涉自贸区融资租赁案件的特点和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进行法治宣传。
会上,上海浦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包晔弘向浦东新区金融局、上海银行业调解中心、融资租赁企业代表发放了《涉上海自贸区融资租赁案件审判白皮书(2013年10月-2020年9月)》,并通报了白皮书内容。金融审判庭庭长王鑫介绍了8个典型案例的情况。
发布会由上海浦东法院新闻中心主任张海鹃主持。来自浦东新区金融局、上海银行业调解中心、融资租赁企业代表、媒体记者30余人出席了当天的活动。
7年受理相关案件15472件
审结14373件
发布会上,包晔弘副院长通报了涉上海自贸区融资租赁案件审判工作情况。
2013年10月至2020年9月,上海浦东法院共受理涉自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15472件,共审结14373件。
这些案件主要呈现4个特点: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收结案总体平衡;案件调撤率整体偏低,多数以判决结案;大标的案件数量持续增加,涉个人承租人案件为主体;车辆租赁业务较多,部分业务可能存在违规现象。
白皮书分析,相关案件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一是与租赁物相关,包括虚构租赁物、新类型租赁物以及无处分权的租赁物问题。
二是与合同履行相关,包括租金及服务费等费用、租赁物瑕疵交付以及租金的支付对象问题。
三是与担保相关,包括回购责任的承担和“框架担保”的处理问题。
四是与权利救济相关,包括融资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买卖合同无效、解除、被撤销,以及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后出租人损失的确定问题。
对此,白皮书提出了要重视租赁物的法律地位、合理约定各项费用、优化租赁物所有权统一登记公示体系等十余条建议。
推进行业协同规制
促进纠纷公正高效化解
针对涉自贸融资租赁案件中反映的新问题、新情况,包晔弘副院长还介绍了上海浦东法院优化涉自贸融资租赁营商环境的思考与对策。
01;一是提高融资租赁市场主体规范经营能力。融资租赁企业应根据《民法典》以及相关监管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业务操作流程规范,并及时总结梳理相关纠纷中存在的问题。
02;二是落实融资租赁领域金融风险防范举措。融资租赁企业应加强承租人的资质审查,加强业务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租赁物真实性及其权属的审查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03;三是推进融资租赁行业的协同规制。上海浦东法院将积极分析案件情况,培育相关典型案例,适时发布司法建议和审判白皮书,服务市场主体和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探索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衔接的制度化和长效化。
04;四是促进融资租赁纠纷的公正高效化解。加强类案审判指引,提高涉自贸融资租赁纠纷审判能力。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融资租金案件审判质效。用好“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努力实现“一网通调、一网解纷”的目标。
8起典型案例
提供司法“智慧”
会上,上海浦东法院金融庭庭长王鑫发布了8起涉自贸融资租赁典型案例。
这8起案件分别涉及“名为融资租赁实际构成有效民间借贷的认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租金及违约金合理计算方式的确定”等领域,或体现了涉自贸融资租赁纠纷处理的特殊原则、或探索了法律尚未明确的难点问题、或反映了法官在案件裁判中的司法智慧,对于总结相关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加强法治宣传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自贸区产业的蓬勃发展,以活体物进行融资租赁的案例越来越多。今天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生物资产作为融资租赁合同适格租赁物的判断与认定案件。法院以判决形式肯定了融资租赁中以生产性生物资产(奶牛)作为租赁物的可行性,体现了司法裁判在推动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中的价值引领,以促进该行业更好地支持和服务农业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