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是对物权优于债权原则的突破,系为了保护承租人而设定的制度。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解释》 第二十条规定: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买卖不破租赁也不是绝对的,以下两种情况就是例外: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