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搜索:

穆迪:增强租赁公司监管具有正面信用影响

  1月8日,银保监会发布了《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该办法将适用于此前受商务部监管的租赁公司。2018年4月,融资租赁公司监管职能划转至银保监会,《办法》列出了银保监会审慎监管的重要指标。
 
  穆迪今日表示,上述监管调整具有正面信用影响,因其将加强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办法》列出了相关公司的业务范围,并要求其租赁资产比重不得低于总资产的60%。这一规定将鼓励相关公司专注于其主要业务,从而降低运营风险。
 
  《办法》还将增强对融资租赁公司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具体来看,监管将融资租赁公司的杠杆率(以风险资产总额/净资产衡量)的上限由当前的10倍调整为8倍。穆迪认为,这将促使相关公司采用更为审慎的资本管理策略,并在某些情况下寻求注资,这具有正面信用影响。
 
  此外,《办法》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了与金融租赁公司相同的集中度监管指标。穆迪表示,这将降低客户集中度和关联方交易带来的风险,对资产质量具有正面影响。
 
  据了解,2018年4月监管统一前,中国租赁公司按监管主体分为,受银保监会监管的类型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租赁公司,以及受商务部及其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监管的类型为,一般工商企业的融资租赁公司。穆迪称,这导致了监管套利,原因在于融资租赁公司受到的监管弱于金融租赁公司。尽管两级监管体系仍将存在,但增强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将减少潜在监管套利风险。银保监会为监管机构和上述新规的制定者,而省级政府负责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根据银保监会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国共有10900家融资租赁公司,总资产合计4.1万亿元。《办法》为相关公司提供了最高两年的过渡期。

咨询电话:010-6971125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3号院17号楼

Copyright@2010版权所有:融资租赁名家讲堂-李鑫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2028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