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搜索:

凤祥成全国首批开展减免税货物融资租赁试点单位

  12月23日,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凤祥签订了海关监管期内减免税货物融资租赁协议。这是在济南海关、聊城海关推动下,国内海关监管期内减免税货物融资租赁的首次试点。这也标志着,凤祥股份正式成为全国首批开展减免税货物融资租赁试点单位。
 
  当天,济南海关副关长赵丰杰,聊城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延勇,聊城海关关长栾凤柱,阳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守柱等领导出席活动,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裁刘健,新凤祥集团总裁、凤祥股份董事长刘志光及企业相关代表参加活动。
 
  据介绍,海关监管期内减免税货物融资租赁,是指企业将在进口时享受减免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且尚处在海关监管年限内的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同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将该设备从出租人处租回使用。租赁期满,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并履行完毕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后,租赁设备所有权自动转移至承租人。相比较只能获得不超过30%货值贷款的抵押方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获得的资金翻了至少三倍。这种融资租赁方式,能够有效增加企业流动资金和授信额度、进一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赵丰杰副关长在讲话中指出,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济南海关积极探索开展减免税货物融资租赁改革试点。经过充分调研,济南海关最终选取凤祥和北银作为全国首批开展减免税货物融资租赁试点单位。希望双方合法合规开展业务,为海关总署在全国范围推广海关监管期内减免税货物融资租赁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据介绍,此次海关监管期内减免税货物融资租赁试点,系国内首创,是济南海关落实海关总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支持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开展的重要服务创新举措。业内专家评价:这一创新举措有效解决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企业转型发展提供了更加强劲动力。

咨询电话:010-6971125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3号院17号楼

Copyright@2010版权所有:融资租赁名家讲堂-李鑫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2028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