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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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的11种业务模式及合规建议(下)

  八、捆绑式融资租赁
  
  捆绑式融资租赁又称三三融资租赁。指承租人的首付金(保证金和首付款)不低于租赁标的价款的30%,厂商在交付设备时所得货款不是全额,大体上是30%左右,余款在不长于租期一半的时间内分批支付,而租赁公司的融资强度差不多30%即可。这样,厂商、出租方、承租人各承担一定风险,命运和利益“捆绑”在一起,以改变以往那种所有风险由出租人一方独担的局面。
  
  1.捆绑式融资租赁的操作流程:
  
  (1)承租人选择供应商和租赁物件;
  
  (2)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提出融资租赁业务申请;
  
  (3)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4)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首付金(保证金和首付款)不低于租赁物价格的30%,就剩余款项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5)融资租赁公司与供货商签订《买卖合同》,购买租赁物;
  
  (6)融资租赁公司将租赁物价格即货款的30%支付给供应商,剩余分批支付;
  
  (7)供应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
  
  (8)承租人后续按期支付租金。
  
  2.捆绑式融资租赁的特点:
  
  供应商、出租人、承租人三方各承担一定的风险,利益共同捆绑在一起。
  
  3.捆绑式融资租赁的案例:
  
  A公司是一家经营能力一般的公司,由于公司正在发展阶段,资金尚不充足,向银行贷款维持公司整体供销运营,但银行由于风险等问题未受理A公司的申请后,经朋友推荐介绍了一家融资租赁公司(B租赁公司),B租赁公司念其公司经营产品市场有前景同意融资相应金额来扶持A公司继续运营,并经协商以合适的价格购买并租赁给A公司需要的设备,所以B租赁公司就找到了与其有合作关系的C(厂商),得知情况后,三方协商并同意以不低于设备的30%的价格,签署《租赁协议》,风险由三方共同承担。
  
  九、风险租赁
  
  风险租赁指出租人以租赁债权和投资方式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以租金和股东权益作为回报的租赁模式。
  
  与直接融资租赁的模式一样,只是出租人获取回报的方式不同,风险租赁是出租人将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同时获得与设备成本相对应的股东权益,如此出租人作为股东参与承租人的经营当中。
  
  在这种交易中,租金仍是出租人的主要回报,一般为全部投资的50%;其次是设备的残值回报,一般不会超过25%左右,这两项收益相对比较安全可靠。其余部分按双方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以设定的价格购买承租人的普通股权。这种业务形式为高科技、高风险产业开辟了一种吸引投资的新渠道。
  
  出租人将设备融资租赁给承租人,同时获得与设备成本相对应的股东权益,实际上是以承租人的部分股东权益作为出租人的租金的新型融资租赁形式。同时,出租人作为股东可以参与承租人的经营决策,增加了对承租人的影响。
  
  风险租赁为租赁双方带来了一般融资租赁所不能带来的好处,从而满足了租赁双方对风险和收益的不同偏好。
  
  1.对承租人的有利之处
  
  (1)较好的融资渠道。风险租赁的承租方是风险企业,因为经营历史短,资金缺乏,银行一般不愿意贷款,所以其融资渠道较少,一般渠道的融资成本较高,风险租赁可以成为一种融资的重要手段。
  
  (2)转移风险。即将股东权益的部分风险转移给出租人,即使出租人的股东权益不能获得收益,出租人也无权要求其他的补偿。如果采用抵押贷款,银行往往要求以公司全部资产做抵押,一旦公司无力按期偿还贷款,公司的生存将难以保证。风险租赁中的租金支付义务,也只是以所租设备做“担保”,承租方面临的风险相对较小。
  
  (3)提高投资回报率。公司管理者的报酬往往基于投资回报率,而利用风险租赁将相对减少公司投资额,从而提高回报率,进而使管理者获得较高的报酬。
  
  (4)较少的控制。与传统的风险投资相比,风险租赁出资人不寻求对投资对象资产及管理的高度控制,即使向风险企业派出代表进入董事会,也不谋求投票权,这使得一部分公司偏好于风险租赁。
  
  2.对出租人的有利之处
  
  尽管服务于风险企业存在一定风险,但出租人可以获取足够的好处以弥补风险:
  
  (1)较高的回报。如果承租人经营良好,出租方可以得到股东权益的溢价收益,比一般的租赁交易收益要高5%-10%,甚至更高。
  
  (2)处理收益的灵活性。出租方从承租方那里获得的认股权,一旦承租方经营成功并上市,出租方即既可以将其卖出获得变现,也可以持有股票获得股利收益。
  
  (3)即使承租方破产,出租方也可以从出租设备的处置中获得一定的补偿。况且,一般风险租赁出租人不止一个,某一承租方的破产不会给出租方带来十分巨大的、难以承受的损失。
  
  (4)扩大了出租人的业务范围,增强其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3.风险租赁的特点
  
  (1)出租人的投资方式更多样化,兼有债权性和股权性投资两种;
  
  (2)出租人的投资收益不在局限于租金,但租金仍是主要回报,占50%左右,设备残值回报占20%左右,剩余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以特定的价格购买承租人的股权,以承租人的经营股权获得回报。
  
  (3)出租人的投资周期更加灵活,一般与租赁期限相结合,同时还可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4.风险租赁的案例
  
  宣爱智能是一家生产高端驾驶模拟器的高新技术企业,由于模拟器价值不菲,民用销售市场一直难以打开。
  
  2013年,中关村科技租赁以风险租赁模式为宣爱智能提供1亿元融资租赁总授信,为宣爱智能开创了新的“合作经营-分账模式”,宣爱智能以出租服务的方式将模拟器铺到各大驾校,驾校按照使用模拟器的人数给宣爱智能支付服务费用。
  
  该模式大大促进了宣爱智能高端驾驶模拟器在民用市场的全面推广,此前其模拟器的销售量仅为30台,中关村科技租赁为其提供了1300万元的资金支持之后,宣爱智能已经与下游客户签订了2000台模拟器的收益分成合同。
  
  十、项目融资租赁
  
  项目融资租赁指承租人以项目本身财产和收益为保证,与出租人签订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仅能对项目内的财产和收益对承租人进行追索,对承租人项目以外的财产无追索权,且出租人租金的收取以项目的现金流和效益来确定。
  
  出卖人(即租赁物品生产商)通过自己控股的租赁公司采取这种方式推销产品,扩大市场份额。通讯设备、大型医疗设备、运输设备甚至高速公路经营权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1.项目融资租赁的操作流程:
  
  (1)收集和整理项目相关的材料,并对项目引入融资租赁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分析;
  
  (2)对可以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建设的项目,确定融资租赁范围,提供方案,对租金、租期等进行约定;
  
  (3)融资租赁公司与项目承租人签订《项目融资租赁合同》;
  
  (4)项目购建人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购建合同》;
  
  (5)项目购建人注入项目融资租赁资金,推动项目建设;
  
  (6)验收已完成项目并投入使用,承租人定期支付租金;
  
  (7)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并根据项目的经营情况决定租金的支付进度;
  
  (8)项目租赁期满且租金全部支付完毕的,将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或是将租赁资产作价处理。
  
  2.项目融资租赁的特点:
  
  (1)以项目的建设为目的,项目在前,融资租赁在后,简言之就是为了项目进行融资;
  
  (2)参与主体和实施阶段较多,除了出租人和承租人之外,还包括参与项目的建设者、监理商、设计商、设备供应商以及提供贷款融资的金融机构等,实施阶段包括融资建设、租赁、交付三大阶段;
  
  (3)租赁对象的可移动性、可转化型较差;
  
  (4)项目的本身资产及经营效益决定承租人的租金支付情况,出租人将面临租金不能收回的风险。
  
  3.项目融资租赁的案例:
  
  2013年5月23日飞利信与丽江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平安丽江”综合视频管理系统项目租赁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82亿元。丽江政府每半年度向公司支付租赁费用,每期租赁费在考核后30个工作日内,依据考核结果扣除应扣款项后由丽江市财政统一支付。
  
  4.项目融资租赁的风险
  
  出租人要面对的主要风险是租金不能收回的风险,产生这一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项目本身经营失败;二是承租人的信用不好。
  
  项目融资租赁的合规建议:
  
  为了防范风险,出租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项目的评估。在项目前期,出租人要对项目整体的现状和未来进行全方位的科学评估,包括对项目未来市场需求变化情况、盈利能力进行预测,对承租人未来偿租能力进行评估,最终选择的项目应确定其预期收益率保证出租人能收回租金;
  
  (2)灵活的租金设计。在进行租金计算时,要结合项目正常的现金流和项目经营期可能的风险,以保证最终的租金能够顺利回收;
  
  (3)对项目经营期财务状况进行监控。在项目经营期间,出租人应按期对项目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监控,如出现承租人不能按期偿还租金的情况一定要查找分析原因,判断是项目真实的客观经营状况还是承租人的信用风险导致的,以防止承租人利用信用风险而故意拖欠租金或不偿还租金。
  
  (4)引入区块链技术,把各方合同管理起来,让出租人可以看到上下游各方签署的全部合同,根据付款节点确定付款比例及收款方,避免挪用货款或拖欠货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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