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陆续下达一批判决书,判决全国十余省份(自治区)近百家医院(多数为县医院)向位于西安的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租赁”)支付医疗设备的租金及逾期利息1000万元至1亿多元不等。
这些医院都是通过“第三方”公司——远程视界的牵线与宝信租赁发生联系的。法院裁定认为,宝信租赁已经向远程视界支付了医疗设备款。医院也签署了收货确认书、验收报告。故宝信租赁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医院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而当事医院却称,医院作为承租人,并没有收到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设备。
对此,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圣指出,医院支付租金的前提是实际收到使用了租赁物。如果医院并没有实际收到设备,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医院应在收到判决结果的15日内,启动上诉程序,并就医院没有收到、实际使用和控制医疗设备向上级法庭充分展示证据和事实。
“医院与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得到实际履行”是李圣认为的焦点。他表示:“从现有公开的信息来看,出资方融资租赁公司完成了支付者的角色,但远程视界公司收到货款之后,有没有购买设备,或者购买设备之后有没有实际交给医院使用,这两个环节存在很大疑问。”他指出,法律要区分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法律真实是客观证据显示的事实,而客观真实是实际的情况。当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发生冲突时,判决应更加慎重。
李圣认为,在本案中,医院虽然签署了收货确认书、验收报告,但医院却未收到医疗设备。在此情况下,要维护医院和融资租赁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查清客观真实十分必要。如果能够查清,应该以客观真实为准,如果客观真实查不准,那么,法庭应该采信效力更强的那一个。
“如果查清的事实是,医院没有收到设备,那么,这样的判决结果是值得商榷的。”
李圣认为这起案件应该给医院管理者某些警示。“医院签署重大项目合同时应该有法律顾问把关。”
在整个案件中,李圣十分怀疑当事医院是否有法律顾问,或者在有法律顾问的情况下,是否充分咨询了法律顾问的意见。李圣指出:“在国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医疗行业,基层医院也迎来发展利好的新时代背景下,医院管理者应当增强法律意识,注意规避发展中的法律风险。”
某北方二甲县医院院长接受《中国县域卫生》采访时也表示,这起案件教训非常深刻,凸显出县医院尤其是贫困地区县医院法律意识的薄弱。他熟悉的医院因此深陷纠纷泥淖,在开展此项目合作时,没有经过法律顾问审查、把关。巨额租赁合同中,在没有收到设备的情况下,禁不住企业的“狂轰乱炸”,仍走了签收程序。
“这件事情应该引起全国医院县级院长的重视,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能拍脑门决定,所有的商业合同尤其是大额合同,应当经过法律顾问的同意才签署。”该院长表示。
链接:远程视界曾自称为“国内规模最大的专注专科医联体O2O平台”,其以中间人的身份撮合融资租赁公司与医院。在远程视界、融资租赁公司、医院三方关系中,融资租赁公司会与远程视界签约,从远程视界采购设备。租赁公司再与医院签协议,将设备租给医院使用,由医院偿还租金。全国已有71个县的公安部门对远程视界涉嫌诈骗医院进行立案或受案,不过案件仍然有待公安部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