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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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业务的欺诈与防范

  经济不景气时金融欺诈会频发。处于生存边缘的承租人诈骗出租人的动机比以往更加强烈,一些过去信用良好的承租人也会有欺诈的冲动。遭受欺诈成为出租人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欺诈的类型
  
  (一)虚构承租人信息。虚构承租人的资质与财务数据,以符合出租人的审查要求。财务数据的虚构尤为普遍,在修饰财务报表与虚构财务数据之间极容易过界。比如通过虚构资产和负债以满足出租人在资产负债率、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考察要求,故意隐瞒表外的负债以达到融资的要求,虚构银行流水与销售合同等材料,以进一步打动出租人也是必不可少的手法。一些企业以伪造、借用等手段提供虚假资质,以获得出租人认可,伪造可提高企业评分的信用报告,或伪造特定的准入许可,比如印刷许可证,印刷企业必须拥有规定的机器才能取得印刷许可证,但融资租赁方又要求印刷许可证为租赁的必要条件,伪造印刷许可证以获得融资是小微印刷企业的手段。
  
  (二)虚构资产。承租人可能会伪造有关资产的凭证以说服出租人出资构买,这些资料包括伪造的设备采购合同、设备发票、付款凭证,以及验收证明等,一些直接租赁业务中有供应商的合谋。在回租业务上手法更加多样化,一是通过虚构上述材料,利用出租人设备知识的缺陷,指认其他资产为目标资产,二是指认不属于其所有的资产为出售的目标资产,如将出租人带至某一设备所在地指认其即为出售资产并出具证明材料,但该设备并不置于其应处在的位置,显然并非同一资产。
  
  (三)多重融资。这是目前出租人所遇到的最为普遍也最为头痛的问题之一。一台机器可能会在多家不同金融机构融资,所借助的手段同样是虚构产权资料。伪造设备产权资料变得非常容易,一台设备可能会在银行抵押借款后,在三到四家融资租赁公司反复融资,登记制度会减少这一现象的发生,但并不能完全杜绝。
  
  (四)资产处置。该欺诈手法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将资产处置给租赁公司,公司所有资产均已多次抵押变现,设备面临使用年限较长或因技术原因淘汰等问题,虚构较高价值和较近年限的发票和设备购买资料,以较高的价格出售给租赁公司,若公司已经处于较高负债的情况下且担保无效,租赁公司只能取回租赁物。二是承租人将出租人擅自处置,包括将出租人资产的再次抵押融资、向外投资、抵债与变卖等种种手法,这种情况的发生,出租人往往并不能及时获取信息,因为承租人在处置资产后的一段时间内,仍然会支付出租人租金。
  
  (五)承租人与设备商的合谋欺诈。一是通过销售合同虚构较高的设备价格,引诱出租人为虚报价值的资产租赁,套取出租人资金,在设备商取得资金后与承租人分赃。二是利用购销合同虚增设备数量以抬高合同总价,三是设备商为回收货款,将已发货的设备包装为未销售合同,伙同承租人为已销售的资产提供租赁,将应收账款转移给出租人。四是设备商寻找一家虚假的承租人,合谋以虚假的合同欺诈出租人。供应商的欺诈在国产设备领域是普遍现象,以虚构价格和套取资金为主。
  
  (六)虚假的签字与授权。在关键法律文件上使用虚假身份签字,合作伪造印鉴,对不具备签字资格的人员不当授权或者虚假授权等。
  
  二、防范的手段
  
  出租人应采取相应的手段和控制措施以减少各种欺诈的发生,一些通用的措施能防范欺诈。
  
  (一)核实客户信息。出租人应了解自己的客户,除了分析客户提供的信息外,通过第三方获得有关客户的信息能够帮助出租人做出判断,比如,到工商、税务部门查询企业的存续与经营情况,通过行业协会来了解客户的行业地位,信用纪录会反映客户的负债情况和过往的诚信度。独立的、公开的第三方数据对了解客户非常重要。此外,不与陌生人打交道也是防范欺诈的有效方法,陌生的企业、陌生的区域、陌生的行业以及陌生的租赁资产等,一切不了解的信息,均应小心谨慎对待。
  
  (二)熟悉租赁资产。流通性强、通用性高的资产更容易获得市场价格,也更容易寻找成熟的二手市场,一些具有极高专业性和专用性,不容易拆取的租赁物,应通过独立的第三方或者市场询价机构询问价格以避免支付虚高的租赁物价款,熟悉的多次操作的租赁物资产,会具有类似的价格以供比较,但专业的、较少操作的租赁物价格应谨慎对待。
  
  (三)与可信赖的供应商合作。对新接触的设备供应商应保持应有的谨慎,全面考察供应商是必要的,但成本或很高。与可信赖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可避免供应商欺诈问题。所谓可信赖的供应商,除供应商自身应具备的诚信外,租赁物的质量与品牌、售后服务、市场占用率及二手市场成熟度等,这一切因素均需要出租人在长期深入考察。
  
  (四)租赁物交付鉴定。在决定进行业务的时候,考察供应商的同时即应关注供应商的生产计划,是否将该租赁物纳入了生产计划或者做好库存准备。在租赁物交付时,出租人能够出现在交付现场当然最好,但这一方式的成本较高,要求设备商及承租人提交租赁物交付鉴定资料成为常用手段,包括要求出租人提供发货单与运输合同、承租人的接受证明、设备验收证明、现场安装与调试的图片或者视频资料等。对于一些专业性强、价值高的租赁物,聘请专业的机构进行确认和验收是必须的。
  
  (五)持续的监控。防范设备交付后的欺诈行为,首要的是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现场检查,检查设备的安装地点、运行状态等,查验设备的机身号等,但这并不能证明承租人未把设备出售或者抵押给其他出租人。此外,一些租赁公司尝试在租赁物上做标记,在机身显著位置打铭牌、帖标签等,在售后回租业务中,如果前一出租人未做出标志,后一出租人的标志意义也就不大。办理工商抵押登记、在中登网登记出租物的型号、位置、期限及专有号码等,可以避免多重融资等欺诈行为。较高频率的现场回访会对承租人形成心理压力,不敢轻易尝试欺诈的手段,租赁期间收集承租人的银行流水,会发现承租人定期向其他出租人付款的信息,有助于及时发现欺诈行为。
  
  三、内部控制
  
  除针对性的防范手段能够识别欺诈外,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能建立避免欺诈的防火墙。
  
  (一)专业知识。信用调查手段不足及风险评估模型缺失是出租人的缺陷,对租赁物的认识是出租人评价风险的重要内容。一支具备专业素养的出租人业务团队,能够避免上述基于出租物在价格、类型、交付等多环节的欺诈。了解和掌握自己所有出租和购买的资产,对该资产的市场、性能、价值和取回有充分的专业知识和渠道,谨慎对待不了解的租赁物,自以为了解的心态最容易被承租人利用。对于公司而言,就是在鼓励开发新行业的同时,更注重培养行业资产管理的专业团队。
  
  (二)分工与监控。健全有效的内控另一方面就是专业化分工,把一套业务流程划分为不同的模块,交由不同的人员去完成。上述的欺诈手法均不涉及与出租人内部人员的合谋,专业化的工作不仅可以提高效率避免错误,还可以相互监控形成复核,减少内部人舞弊的可能性。金融行业内控建设更为重要。不应把避免欺诈的期望寄托在业务人员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好运气上,在关键岗位设置监督复核岗位,将租赁业务的风险调查和租后管理的业务流程模块化并分配给不同的部门和人员以避免内部人员的舞弊和失误,有利于项目管理过程中及时发现欺诈。
  
  对于出租人而言,完全的规避欺诈风险是不可能的任务。出租人只能在合理的成本区间采取最小化风险措施,但不论措施多么完善,有心欺诈的人总会发现其漏洞所在,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脚,不能把避免欺诈寄托于业务人员的道德情操,也不能奢望从不发生欺诈行为,防范欺诈和及时发现处理欺诈行为,对于出租人的资产安全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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