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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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信合规的融资租赁产品“分期购业务”遭误读

  金融界网站讯  近日,因对融资租赁合同以及费用的一些不理解,优信的分期购业务遭到了个别消费者的投诉,甚至被媒体冠以“套路贷”的名头。但据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社会上存在着误解,优信分期购是合法合规的融资租赁类金融产品,并非任何金融诈骗活动,更不是所谓的“套路贷“,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张冠李戴。
  
  那么真正的套路贷是什么?我们可以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最近宣判的一个案例看出。案例中提到:先是几个被告人成立一家公司从事资金放贷,以保证金、行业规矩等各种名义,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安排员工进行虚假走账,制造被害人获取虚高借款的银行流水痕迹。最后,上述虚假事实起诉或申请仲裁、申请强制执行,并先后雇人采用蹲守、跟踪、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等手段威胁、逼迫被害人还款。在被害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通过他人或自己介绍被害人借款平账,不断垒高债务,最终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
  
  由此可见, “套路贷”是以合法民间借贷为外衣、以金融借贷为招牌,通过虚增债权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故意失联制造违约等方式,暗使手段、设下重重圈套,来实现非法侵占借款人财产的金融诈骗活动,是国家严厉打击的行为。
  
  但从此次消费者关心的优信分期购业务来看,其推出的目的是为了有效降低购车门槛,以满足各种层级消费者的不同购车需求所推出的融资租赁类金融产品。早在2015年,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里面提到要积极稳妥发展家用轿车等居民家庭消费品租赁市场,这也从国家层面肯定了汽车融资租赁的合法性。
  
  这里也需要特别说明下,融资租赁模式与银行抵押贷款不同,在于购买汽车后使用权属于消费者,但所有权属于融资租赁公司,经过约定的租赁期后,车辆便会自然过户到买车人名下,所谓的“月供”实际上是“租金”。
  
  据一些消费者提供的信息,在优信与消费者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中,都明确的注明了合同总额、首付款、融资额、车价以及月租金等费用条款。贷款方也都是与优信有合作的新网、微众等正规银行,消费者只需按月缴纳“租金”,就能持续享有车辆的使用权。而优信作为平台服务方,在购车交易中,仅收取的是第三方服务费,并不负责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收取。
  
  从上面这些特征来看,优信的分期购与套路贷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分期购这类汽车融资租赁的产品,因为模式灵活分期成本低,大大降低了购车消费门槛,近年来受到了消费者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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