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今天是:
财联社11月29日讯,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上海市商务委签署了转隶确认书,上海市商务委将相关机构监管职责划转至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转隶后,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切实承担在上海市级层面加强对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的集中统一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有效防范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咨询电话:010-6971125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3号院17号楼
Copyright@2010版权所有:融资租赁名家讲堂-李鑫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2028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