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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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法院发布《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白皮书》

  6月24日上午,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在接力举行“万场直播当庭宣判”活动上,对外发布《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白皮书》(下文简称《白皮书》),并举行第二批香港籍陪审员任命与宣誓仪式,为新选任的19名香港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
  
  据介绍,2015年2月至2018年4月,前海法院共受理四涉案件4274件,审结3005件,受理涉港案件3100件,数量为全国第一。四涉案件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呈现出案由相对集中、新类型案件逐步增加等特点,2016年较2015年增长159%,涉案标的额增长302%。前海法院的以上努力对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前海法院坚持纠纷调解的国际化、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信息化,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经济、便捷的纠纷解决服务。共建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着力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引入境外调解组织和调解人才,共聘请76名外籍和港澳台籍调解员,截至2018年4月成功调解案件125件,占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案件的27.1%,得到域内外商事主体的充分肯定。2016年5月28日至2018年4月,诉调对接中心收案3173件,成功调解商事纠纷案件1247件,成功率39.3%。聘任147名律师调解员参与调解,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成功调解商事案件165件。
  
  为进一步完善案件分配制度和“简案快办、繁案精审”机制等,保障涉外案件高效解决,制定《关于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建立健全涉港案件当事人转交送达制度、涉港澳台案件的公告送达制度和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先行登记确认制度,着力破解涉外案件送达难问题。积极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机制改革,强化当事人的诉讼合作,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前海法院建立系统完备的域外法律查明体系,确立法律查明的“充分努力原则”,努力做到“有选择就能适用”。发挥港籍陪审员和专家意见在域外法律查明适用中的作用,保障域外法律的正确认定和适用。依托最高人民法院法律查明“一中心两基地”落户前海的有利条件,建立国家级的域外法查明研究基地,打造法律查明适用的“前海名片”。截至2018年4月,共有37件案件当事人选择适用域外法,其中有35件案件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适用香港法、1件选择适用日本法、1件选择适用美国法,适用域外法调解成功案件6件、判决14件。首宗适用香港法裁判案件“D银行诉L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入选广东自贸区司法保障十大典型案例,被评价为“前海法治‘一小步’,推进企业信心‘一大步’”,有效增强外商投资前海自贸区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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