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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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度中关村融资租赁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中关村示范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鼓励融资租赁机构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促进中关村高科技企业运用融资租赁金融工具更好的开展创新创业和产业活动。根据《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融资租赁发展的意见》(中科园发〔2012〕33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0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7〕38号)的有关规定,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现开展2017年度中关村融资租赁支持资金申报有关工作。

  一、申报主体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融资租赁合作机构

  二、申报条件

  1. 企业应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领域、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指企业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的纳税报表收入不超过2亿元,下同)、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 对单家企业年度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企业享受补贴的时限不超过三年

  2. 融资租赁机构应与中关村管委会达成战略合作,包括金融租赁公司、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机构”在中关村管委会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3.融资租赁支持资金结算日期为每年的12月31日,融资租赁业务开展不满一年的,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三、申报时间

  2018年5月3日至6月3日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企业请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 融资租赁支持资金申请报告

  2.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 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与融资租赁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复印件

  5. 融资租赁费用支出凭证复印件

  6. 企业纳税报表(融资租赁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复印件

  7.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情况说明

  8. 融资租赁业务分析报告

  9. 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的纸质材料均需编写页码

  (二)申请机构请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 融资租赁支持资金申请报告

  2. 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与中关村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复印件

  4.融资租赁机构服务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和企业效果的相关材料

  5.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的纸质材料均需编写页码

  五、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和机构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及申报通知要求,在中关村项目申报平台网上填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说明),并同时报送2份纸质申报材料至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

  六、受理地点及时间

  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

  受理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中心B座2808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六、咨询电话

  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

  李 莹、吴蒙蒙、蒋韦: 82168927/8969/8951/8955转806、811、805

  特此通知。

  附件:1. 申报平台说明  点击下载(29.5 KB)

  2. 中关村融资租赁合作机构名单 点击下载(14.09 KB)

       3. 企业融资租赁支持资金申请报告 点击下载(15.16 KB)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

咨询电话:010-6971125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3号院17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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