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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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政策在天津东疆落地

  中新社天津3月23日电 (记者 张道正)记者从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23日召开的租赁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政策落地解读会上获悉,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总部位于东疆保税港区的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设东疆项目公司通过共享中飞租外债额度,成功借入4000万美元外债资金,用于引进飞机项目。中飞租成为全国首家成功对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的企业。
  
  此前,中飞租多家租赁公司希望申请实现下设的飞机项目公司能够分享自身外债额度,以拓宽项目公司融资来源。考虑到项目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需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和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经过审慎研究后,积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争取试点。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的批复》,同意中飞租下设在天津的特殊项目公司共享中飞租外债额度,中飞租成为全国首家获批子公司共享母公司外债额度的企业。
  
  同时,该批复还允许天津辖内其他融资租赁公司下设注册在天津的SPV共享母公司外债额度。天津成为全国首个享受租赁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政策的地区。
  
  近年来,在外汇管理部门支持下,东疆租赁领域金融政策创新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此次在天津推行租赁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继去年批复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政策首先在东疆落地之后,短短半年时间内又一个落地的外汇创新政策,也是租赁业又一个重要的金融配套政策创新。
  
  该政策的成功落地,是外汇局携手东疆保税港区推进“双万双服”活动,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的成果之一,为飞机、船舶等租赁项目子公司借用外债开辟了一条全新渠道,极大便利了项目公司跨境融资,将吸引飞机、船舶等租赁业务进一步向天津聚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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