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拓展金融服务业务,并基于对瑞泽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瑞泽租赁”)业务的看好,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皇庭国际”)下属子公司深圳市皇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基金”)拟与王岩、张旭、杜伟(以下统称“瑞泽租赁管理层”)签署《瑞泽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最终目的为收购瑞泽租赁80%股权,具体收购方案为:
1、首先,皇庭基金指定的公司皇庭国际拟与北京金锐翔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锐翔铖”)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瑞泽租赁70%股权,交易总对价为人民币30,060.43万元,其中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18,860.43万元,同时承接金锐翔铖与金锐翔铖股东北京东管头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管头公司”)对目标公司的11,200万元债务;
2、在皇庭国际收购瑞泽租赁的70%股权后的两个月内,皇庭国际再与瑞泽租赁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收购其持有的瑞泽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泽控股”)100%股权,瑞泽控股的主要资产为持有瑞泽租赁的30%股权,收购完成后皇庭国际合计持有瑞泽租赁100%股权;该项交易的收购价格参照瑞泽租赁70%股权的交易协商定价。
3、在皇庭国际收购瑞泽租赁的70%股权后的两个月内,皇庭国际将其持有的瑞泽租赁20%股权转让给瑞泽租赁管理层另行组建的平台公司,该项交易的收购价格参照瑞泽租赁70%股权的交易协商定价。
上述交易整体方案完成后,皇庭国际将和瑞泽租赁管理层分别持有瑞泽租赁的80%股权和20%股权,共同投资运营瑞泽租赁。
皇庭国际已就收购瑞泽租赁70%股权拟签署了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收购瑞泽控股100%股权及转让瑞泽租赁20%股权的具体协议尚需各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并履行相应披露程序。
同时,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有权人员签署收购瑞泽租赁70%股权涉及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债务转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