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近日,中国银监会山西银监局发布的晋银监罚决字〔201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违反规定被罚款2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超比例,中国银监会山西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5月26日。
另根据晋银监罚决字〔201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李江雷在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超比例违规事实中承担直接管理责任,中国银监会山西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李江雷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