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26日,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称,同意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越秀租赁”)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此前,越秀租赁收到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2017]SCP181),同意接受越秀租赁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此外,超短期融资券可在有效期内分期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