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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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行业拉开整治序幕,能否防范监管套利?

  近两年来融资租赁行业得以迅速发展,其风险也不断显现出来,尤其是融资租赁和P2P网贷平台的结合体,隐藏的风险巨大。
  
  近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切实开展融资租赁行业的风险整治工作,《通知》要求,重点关注融资租赁公司旗下从事P2P网贷互联网金融、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等业务的相关公司是否有自融、虚构融资项目进行融资的行为。据媒体报道所知,国家商务部将定于5月2日至6月30日组织各地区开展融资租赁行业的风险排查工作,本次风险排查对象主要为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囊括与互联网金融、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等业务的关联公司,共计12类企业将成为重点排查对象。
  
  根据商务部指示,此次融资租赁风险整治工作将检查相关企业是否存在直接从事或参与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故意虚构融资租赁项目通过公开渠道进行融资等行为;是否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从事同业拆借、股权投资业务等九项问题。
  
  业内专家表示,目前市场上存在一些P2P网贷互联网金融企业从事的债权转让或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有些是属于融资租赁债权,而有的则被包装成为融资租赁债权,成为当下互金平台进行监管套利的一种生态,属于监管空白,这种监管套利实则暗藏诸多风险。为了防范监管套利,业内人士认为重点在于审视业务监管具体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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