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太平石化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拟用公司部分固定资产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平石化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融资期限5年,以最终与太平石化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378室
4、法定代表人:陈锦魁
5、注册资本:50亿元
6、成立时间:2014年10月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劵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1、租赁标的物:公司相关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平煤股份公司,该等资产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4、所在地:河南省
四、拟定的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
2、租赁方式: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
3、租赁期限:5年
4、利率:综合年利率不高于7%
5、租赁担保:无
合同内容以最终与太平石化租赁公司签订定的合同为准。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公司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公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率,拓宽融资渠道,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无影响,但租赁期内的利息及费用支出会相应增加公司当期财务费用。
2、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于融资租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