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信租赁(831379)股东所持该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遭其主办券商兴业证券风险提示。
公告显示,兴业证券在2017年3月9日在对融信租赁信息披露事宜的持续督导过程中知悉,该公司股东王丁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95%)已被司法冻结。
兴业证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要求对融信租赁上述股份司法冻结的情况进行了解。
经进一步核对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及证券质押与司法冻结明细表等资料,融信租赁了解到,上述司法冻结系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执行冻结的股份数为2999万股,司法冻结日期为2017年1月23日;第二批执行冻结的股份数为501万股,司法冻结日期为2017年2月14日。
上述被冻结股份中的33,086,76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913,24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经向公司核实情况并向股东王丁明先生进行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融信租赁及股东王丁明先生均未收到或知悉任何关于该项司法冻结的相关法律文书,导致主办券商尚未明确本次司法冻结的具体原因。
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及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融信租赁已在其主办券商的督导下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补发《关于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补发)》。
目前王丁明持有融信租赁81,300,199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15%。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为3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95%。
融信租赁表示,王丁明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且因本次股权司法冻结事项涉及对股东权利的限制,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但是兴业证券还是表示,因本次股权司法冻结事项尚未明确原因,所涉措施涉及对股东权利的限制,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股东权力行使,后期若相关权利人对本次被冻结的股份申请采取司法强制执行措施,可能会导致公司股东发生变更。其将持续与公司及股东保持沟通直至取得符合信息披露要求的冻结原因具体信息并督导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新三板在线获悉,融信租赁于2014年12月5日挂牌新三板,该公司专业从事融资租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