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天津银监局批复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租赁”)《关于部分股东转让其持有的民生租赁股权的请示》(民租发〔2016〕174号)。
同意上海国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民生租赁公司0.98%的股权(共计5000万股)转让给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同意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民生租赁公司5.89%的股权(共计3亿股)转让给北京达义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民生租赁股权变更后的股东构成、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为:
(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6亿股,持股比例为51.03%;
(二)北京达义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7.5亿股,持股比例为14.72%;
(三)天津财富置业有限公司,持有6亿股,持股比例为11.78%;
(四)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4亿股,持股比例为7.85%;
(五)上海国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5亿股,持股比例为4.91%;
(六)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2亿股,持股比例为3.925%;
(七)中国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亿股,持股比例为3.925%;
(八)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0.5亿股,持股比例0.98%;
(九)圣金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0.45亿股,持股比例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