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搜索:

海南申请成为国家游艇租赁试点省对游艇租赁经营进行专项立法

  海南省人大代表王大富建议——
  
  海南申请成为国家游艇租赁试点省对游艇租赁经营进行专项立法
  
  在今年海南省两会上,海南省省人大代表王大富透露,今年春节假期从三亚鸿洲码头出港的游艇共有1200多航次,游艇产业发展迅猛。但三亚游艇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受到游艇商用经营、海关担保金、公安边防部门的制约。他建议,海南省申请成为国家游艇租赁试点省份,并对游艇租赁经营进行专项立法,解决面临的困难和压力,促进游艇产业发展。
  
  三亚帆船游艇协会2015年市场调研报告显示的一组数据可以看出游艇产业的发展势头:三亚市登记注册的游艇企业有121家,活跃的游艇服务企业至少有48家,三亚市已经建成的泊位数量共计973个,占海南省近80%,拥有的游艇共计约423艘,游艇从业人员4271人,同时,游艇产业对三亚市GDP的贡献率从2011年的0.05%增长到2015年的1.3%。
  
  王大富说,游艇产业发展前景好,但三亚游艇产业发展过程中普遍面临困难和压力。9年前交通部颁布的《游艇安全管理规定》规定,游艇从事营业性运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营运船舶的管理规定,办理船舶检验、登记和船舶营运许可等手续。该规定明显滞后且不符合目前行业发展的客观实际,因为游艇与营运性客船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船舶,游艇是提供观光游览、休闲娱乐的亲水工具,它和水上交通运输工具是有区别的,无法按照营运船舶的管理规定办理营运许可证。游艇俱乐部难以获得《船舶营运许可证》《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就不能开展游艇租赁经营业务,使得游艇租赁业务处在“无法可依、不合法”的尴尬境地,企业不能放开手脚开展游艇租赁经营业务。同时,境外游艇入境自驾游(包括港澳台地区)需给海关缴纳货币作为担保金,这样不利于吸引外籍游艇入境消费投资。而厦门、上海等城市都没有收取游艇担保金,只要信用担保就可以。此外,光租船、外港船无法办理《船舶户籍簿》,不能出海。
  
  王大富建议,海南申请成为国家游艇租赁试点省份,并对游艇租赁经营进行专项立法。游艇核载人数的认定标准与国际接轨(如欧盟CE认证等)。免除入境游艇的保证金,提供信用担保即可。此外,对于无法办理《船舶户籍簿》的光租船、外港船、临时国籍船,应给予其办理《临时船舶户籍簿》,为其提供出海便利。

咨询电话:010-6971125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3号院17号楼

Copyright@2010版权所有:融资租赁名家讲堂-李鑫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2028545